指點江山:喪盡人心的判決

內地毒奶粉受害人、維權人士趙連海,因所謂「尋釁滋事罪」被重判入獄兩年半,引起海內外炎黃子孫極大憤慨!趙連海是毒奶粉事件受害人,竟變成「罪犯」,實屬荒謬!所謂「尋釁滋事」,只是維權和接受傳媒訪問,何罪之有?這明顯是莫須有的冤案!

趙連海不是顛覆國家政權,只是為受害兒子和其他受害兒童爭公道,如果這是違法,那就是對公義和法治的最大褻瀆!北京市大興區法院喪盡人心的判決,影響極壞,令許多有良知的中國人悲憤莫名,甚至以身為中國人為恥!

此冤案充分暴露某些地方當局以「維穩」壓維權,嚴重違反中央「以民為本、執政為民」的宗旨,陷中央於不義!趙連海不滿被判罪,在獄中絕食,並表示會提出上訴。北京的上一級法院必須糾正錯判,平反冤案!中央是時候對司法腐敗撥亂反正,驅邪扶正,弘揚公義,挽回民心!

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司法的廉潔與公正是社會希望所在。西諺說:「犯罪污染水流,不公正審判污染水源。」司法腐敗是最大的腐敗,政改應由法治始,乃正本清源的需要!

某些地方當局打着「維穩」旗號蠹國殘民、悖德隱惡,是對社會穩定的最大危害!中央是時候理順「維穩」與「維權」的關係,只有切實維護人民權益,做到當局提出的「新三民主義」——「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繫」,中國社會才有真正的穩定和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