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連海的千古奇冤觸動了人類的良知容忍底線,本港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立法會議員拍案而起,或為趙伸冤,或為趙求情,根本是人性、人道、人文的自然反應。然而,有人將同情、聲援趙連海的正義舉措扣上「打擊祖國」、「挑戰管治」的大帽子,威脅「不會有好下場」,這種說法值得商榷。
趙連海案無關政治訴求,純粹是因為政府質檢失職,任由三聚氰胺奶粉流毒全國,致使趙的兒子中招健康受損,身為父親、作為苦主要求「調查真相,合理賠償」,此乃天經地義的人道訴求,不論在社會主義社會還是資本主義社會都不應被視為犯罪。
不過,北京市大興區法院公然以「維穩」壓「維權」,將原告打成被告,將受害人構陷為犯罪人,而在程序方面有法不依,知法犯法,完全是與中央「以法治國」方針背道而馳,陷中央於不義,根本無資格代表祖國,無資格代表政府管治!相反,為趙連海伸冤、批評大興區法院無法無天的行徑,恰恰是維護祖國、人民的根本利益,與中國政府「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管治方針保持一致!
中國共產黨從不諱言自己的錯誤,一九七八年真理標準討論後,平反各個時期的冤、假、錯案就達三百多萬件。中共既然否認領袖的話「句句是真理」,當然也承認會有冤、假、錯案存在。古語「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本港政界人士和公正輿論出於人類良知為趙連海鳴冤叫屈,其實正是為祖國好,為執政黨的管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