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嫌犯難入罪 關塔那摩手尾長

美國總統奧巴馬關閉關塔那摩灣監獄的承諾「逾期」幾乎一年還未兌現,而即使蓋拉尼日前成為首名於民事法庭被定罪的關塔那摩灣囚犯,也無助淡化關塔那摩關不得的現實。對共和黨人來說,蓋拉尼面對的二百多項控罪中僅得一項成立,反映華府無十足把握透過民事途徑將恐怖嫌犯入罪,為了關閉關塔那摩灣監獄硬推民事訴訟,根本是自討苦吃。

蓋拉尼被控參與九八年恐襲兩間美國駐非洲大使館的行動,華府將他送上紐約一個聯邦法庭接受審訊,無非是要證明當局能透過民事司法制度,光明正大地將恐怖嫌犯入罪,助美國擺脫「為推動反恐置公義和人權於不顧」的惡名。

針對蓋拉尼的二百多項控罪未有成立,很大程度上因為取證過程出問題。原來控方想要傳召的一名重要證人,是蓋拉尼遭嚴刑拷問後才供出的,法院因此拒絕讓該名證人出庭作供。奧巴馬政府當然可以反駁,稱今次審訊在在證明即使一些證供被布殊時代的虐囚行徑「沾污」而無法呈堂,控方仍有方法將恐怖嫌犯入罪,共和黨人卻堅信,若審訊由軍事法庭主持,豈會出現幾乎「讓恐襲主犯脫罪甩身」的狼狽場面?

民事審訊 入罪添困難

蓋拉尼唯一一項成立的控罪,足以令他被判入獄廿年至終身監禁,華府總算對公眾有交代,但當局對將恐怖嫌犯入罪的信心,顯然受到打擊,若非如此,奧巴馬理應在蓋拉尼被定罪後,大鑼大鼓主張把九一一恐襲主犯哈立德及另外四名策劃者從關塔那摩監獄移送至民事法庭審訊。

大約一年前,美國司法部長霍爾德對進行九一一恐襲民事審訊一事,發出「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豪言壯語,但來自布魯金斯學院的威特斯與哈佛法學院學者戈德史密斯於《華盛頓郵報》聯名發表文章,指蓋拉尼的審訊證明霍爾德「只許勝訴不許敗訴」的想法,根本是一廂情願。二人認為,若蓋拉尼的控罪無一成立,華府選擇放人無異於政治自殺,將他繼續關押在關塔那摩監獄,往後進行的恐怖嫌犯民事審訊,也就失去了認受性。

兩位專家認為,舉行民事法庭審訊的弱點,以及舉行軍事法庭審訊的優勢,同樣被華府批評者誇大,他們忽略了「毋須舉行審訊之軍事押扣」這個更乾手淨腳的選擇。或許奧巴馬明知關塔那摩短期內關不得,誰叫他高舉「逢布殊必反」的旗號入主白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