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骨灰無處藏!之不過,即使有處可藏,又要提心吊膽,皆因這不是「死安心」——未知是否合法?是否僭建違地契?非法的骨灰龕可能成了仔女嘅負擔,咁搞法,死都變負資產,自然十分冇癮;生前做房奴,死後憂埋骨,真係想做自由人都唔易。
內地曾有一則報道:一狗衝進集市,見人便咬。人心惶惶,以為瘋狗。各方緊急出動,最後防疫站證實,原來是一隻發情母狗,苦無佳偶,衝破樊籬,狂奔於市。有人從此得到啟示:若是鄉下的狗,可自由戀愛,不會受憋如此。於是,得一人生經驗:做人要做自由的人,做狗要做鄉下的狗。
做狗要做鄉下的狗,完全可以理喻,有甚麼痛快得過率「性」而為。在狗的世界,不會有妒殺咒恨;做人可沒那麼瀟灑自如,不論在鄉下或城市都艱難。香港更是悲情城市,生或死都為藏身苦惱,香港啲骨灰龕,價錢由幾萬至幾十萬元,不過,因私營骨灰龕欠監管,先人藏身之一角亦難安枕。內地城市如北京,公墓的價格已升至數萬元,最貴的近百萬元。此外,與房產七十年使用權不同,墓地的使用權為二十年,且據民政部的要求,墓地續租年限仍不會超過二十年。
死去何所道,艱難為一藏!港府在處理骨灰龕問題上後知後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鑊聲大大:由於規管私營骨灰龕法例相當複雜,因此本屆政府任期內未必能完全做到。其潛台詞即係話規管私人骨灰龕遙遙無期,消費者無限期被違規骨灰龕掠水係難以避免!一龕之不治,何以天下國家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