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世狂言:「港人治港」行不通

一九二○年九月三十日,毛澤東在長沙《大公報》發表《「湘人治湘」與「湘人自治」》一文,他寫道:「『湘人治湘』一語,我們根本要反對。因為這一句話,含了不少的惡意,把少數治者做主人,把一般平民做被治者,把治者做主人,把被治者做奴隸。這樣的治者,就是禹湯文武,我們都給他在反對之列。而況是已往之的一個傅良佐,或是未來的無數傅良佐,我們還不應該反對嗎?」

傅良佐(一八七三——一九二四),字清節,湖南乾州廳(今吉首)人。曾任直隸薊榆鎮守使、北京政府陸軍次長。一九一七年八月六日被任命為湖南督軍,九月九日到任,十一月十四日夜,在南北軍閥混戰中逃出長沙。這個傢伙當然不是好人,哪有指揮官先逃跑的?

毛澤東又寫道:「我們主張組織完全的鄉自治,完全的縣自治和完全的省自治。鄉長民選,縣長民選,省長民選,自己選出同輩中靠得住的人去執行公役,這才叫做『湘人自治』。頗有人將湘人治湘與湘人自治混為一談,我看這樣一個小小區別,總要分清才好。」

由上觀之,香港的「港人治港」根本行不通。煲呔曾這個「港人」,是全港市民投票選出來的嗎?不是!只是一小撮「港人」要他做的;目的當然是由他發揚光大一小撮「港人」的既得利益!跟着他的那一小撮「港人」,許多年來發得豈止億萬?「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想要點燈的普羅市民,「只許規規矩矩,不許亂說亂動」,一旦不肯老實做人,高官必有辦法入你大罪,或押送內地公安將你治得死去活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