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政府提出的自願醫療保險計劃,有學者認為,該計劃的迫切性其實並不大。
環顧世界各國和地區,醫療總開支佔全國GDP的比率為:美國是百分之十五點三,瑞士是十一點六,比利時是十點三,奧地利是十點二,加拿大是九點八,澳洲是九點五,英國是八點三,日本是八,香港是五點二。可見,相對於以上眾多西方發達國家,香港在醫療開支花費上不夠突出,只是比新加坡的三點八為高,但實際上,香港的醫療質素及表現卻遠遠勝於這些西方國家。
另一方面,香港與其他西方國家不同的是,香港並不需要負擔任何國防開支。國防是每一個國家的重要國策,花費也必然龐大。你看新加坡,雖然在國防開支方面的花費龐大,但她並沒有為開源節流而推行自願醫療保險。反觀香港免除了國防開支的義務,政府卻每每以資源短缺為藉口,推行擾民之策,無論是自願醫療保險也好,老人生果金的資產申報也好,都是這樣子。
因此,我們不禁要再提出數個疑問,到底特區政府以甚麼理據去推行自願醫療保險計劃?既然香港在醫療方面的開支不比西方發達國家高,香港的人口老化問題也不是十分嚴重,況且香港的醫療水平是世界一流,那麼在推行自願醫療保險的時候,我們要達成怎麼樣的目標?是為了更保障市民的醫護安全?還是要把所有健保都納入醫療保障範圍,提升健康標準,但這有必要嗎?
醫療融資政策,永遠都只會發生在大政之始末,政府現在把這提出來,是意味着甚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