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確鑿又放生 正義女神係盲炳

好多人以為正義女神之所以蒙起雙眼,係因為佢睇唔到對方係邊個,可以不偏不倚執行法律,原來呢啲只係美麗嘅誤會。只要睇吓香港地咁多惡人證據確鑿斷到正一正,一樣可以逍遙法外,就知道所謂正義女神,其實只係一條盲炳。

好似私營院舍院長被控性侵智障女獲撤控呢單嘢咁,就係最佳例子嘞。佢早前涉嫌同一名智力只係相當於八歲幼童嘅女院友非法發生性行為而被控,明明相都影埋,又有包括染上被告同女事主DNA嘅紙巾等證物,女事主亦曾錄影作供,以為有人走唔甩,要洗淨八月十五喇,點知之後事主被評定因創傷後壓力症等因素,唔適宜出庭作供,律政司就係咁撤銷控罪,將被告放生。

嘩,仲有冇再離譜啲呀!院長涉嫌利用院友對佢嘅信任逞其獸慾,唔止令人齒冷,更係罪加一等,律政司唔去保護弱勢群體權益,反而一句冇關鍵證人出庭就放棄檢控,同放虎歸山冇乜分別。如果呢個邏輯講得通,以後謀殺案第一個唔使再審,事關案中最關鍵嘅證人已經冇可能再出庭。仲有呀,證人無法出庭,原因多種多樣,可能係不堪壓力,可能擔心自身安全,亦可能係智力因素,如果律政司下下舉手投降close file,咁咪天下大亂!

講番涉案院長,其實早有涉嫌前科,之前曾被控非禮兩名智障院友,最終因為事主口供前後矛盾而甩身。有網友睇唔過眼,將呢位疑似淫狼院長人肉起底,方便家長認住佢嘜頭;亦有人針對該名院長嘅社工資格發起聯署行動,促請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作出紀律聆訊。講真,如果法律可以彰顯公義,市民就唔使自己出招喇。

冇辦法喇,律政司做嘢甩甩漏漏,證據確鑿照玩放生,大家早就見慣見熟,旨意佢哋主持公道,蚊都瞓蛇都死。早排「爛果報」捲入侵犯富豪私隱案,結果又係因為證人無法出庭,律政司決定不提證供起訴,法庭宣布撤控,更判爛果報可取回訟費添。又好似佔領之亂,四十八位被警方「預約拘捕」嘅搞手及黑手,至今毛都冇少到條,警方同律政司互相扯皮,特別係律政司,一味賴「未夠料」。大佬呀,連搞手自己都「承認責任」,有人為未落鑊而「慚愧」,有人講明預咗踎監,仲要乜嘢「料」呀?到底真係單官司唔夠「料」,抑或當局唔夠膽甚至玩包庇,大家心照喇。

成日話法律係維護社會公義嘅最後防線,睇番今時今日嘅香港,是非混淆,黑白顛倒,好人蒙冤,妖孽橫行,想唔沉淪都幾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