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醜事何其多 怎堪蛇鼠成一窩

「儒風掃地久堪哀,誰與前朝養禍胎。」不知是巧合還是冥冥中自有天意,前朝政府三名高官昨日各自面對不同的難堪,醜態百出。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豪宅僭建案宣判,身為業主代理人的太太郭妤淺僭建罪名成立,罰款十一萬元;另一位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則因為欠債纍纍而被法庭頒令破產;至於涉及濫用公帑醜聞的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則受到立法會帳委會調查報告的「痛斥」。連同正接受廉署調查的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前朝政府最高層的多名官員分別捲入不同醜聞,沒有一個乾淨,這是香港開埠以來從未發生過的怪事,可見貪曾治下的港府是何等烏煙瘴氣!

物以類聚 人以群分

上樑不正下樑歪,曾蔭權其身不正,大搞官商勾結,貪威識食,其他官員有樣學樣,發生這些醜聞不足為奇。尤其是由曾蔭權一手提拔的湯顯明,任內濫用公帑豪飲、豪食、豪遊、豪送禮,令廉署好不容易建立的反貪聲譽毀於一旦,更令港府的廉潔形象備受質疑。立法會帳委會發表的長篇調查報告罕有地「痛斥」及多番「譴責」湯顯明,批評他在公務酬酢、外訪及饋贈方面都有不足及違規,可見他自把自為,簡直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事實上,廉署不廉,專員貪腐,本身就是莫大的諷刺,港府淪為蛇鼠一窩,應該予以「痛斥」的豈只湯顯明一人。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前朝高官狼狽為奸,可以說是各有各醜。被視為既得利益集團代理人的唐英年前年在競選特首期間被踢爆九龍塘豪宅僭建地下王宮,面積多達二千多平方呎,自稱「做男人要有膊頭、做官員要有腰骨」的唐英年先是輕描淡寫聲稱「掘深咗」,後來眼見紙包不住火,便將僭建的責任推到太太身上。事件擾攘兩年,昨日法庭終於有了裁決,雖然十一萬元罰款是近十年來同類案中最高,但對於唐家來說,不過是少喝一瓶紅酒而已,根本無關痛癢。當局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再次證明法律已淪為權貴的護身符。

事實上,正是因為司法不公,法治不彰,香港才會亂象叢生。以貪腐醜聞而言,曾蔭權比其他官員更加明目張膽,影響也更加惡劣,惟至今依然逍遙法外,令人莫名其妙。湯顯明尚且被立法會「痛斥」一番,而曾蔭權何時才會受到懲罰呢?貪曾去年初被東方報業集團圖文並茂踢爆「貪遍省港澳、歎盡海陸空」,證據確鑿,無可抵賴,只要順藤摸瓜,不難將之繩之以法,但當局卻一拖再拖,調查接近兩年仍沒有下文,不能不令人質疑官官相衞,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內地有「刑不上常委」的說法,莫非香港也是「刑不上特首」?

司法不公 法治不彰

「竊鈎者誅,竊國者侯」,正是香港的現實。對於普通市民來說,司法就是從重從嚴,鐵面無情;而對於高官權貴而言,司法往往是網開一面,法外施恩。一方面,有的士司機因多收五毫車資而官司纏身,有隧道公司職員因拾起一元放入口袋而被告上法庭,有基層公務員因收取區區月餅券而被革職,亦有九十歲老人家因麻雀耍樂而惹上官非;另一方面,高官權貴犯案,即使涉及嚴重貪腐,也總是被輕輕放過。更荒謬的是,不良傳媒宣淫販賤,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逾百次,次次都被輕輕放過;而正義傳媒則動輒得咎,受到港府百般打壓和滋擾。香港的法律顛三倒四,到底有何準則,既令人莫名其妙,更令人無所適從。象徵法律和正義的泰美斯女神蒙上雙眼,手持天平,本來寓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在香港,法律的天平顯然向權貴傾斜。

有位西方哲人指出,一次不公正的判決比十次犯罪的危害性還要大,因為犯罪只是污染「水流」,而不公正的判決則是污染「水源」。香港回歸以來之所以亂象紛呈,主要原因就是整個社會的「水源」已被司法不公嚴重污染,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權貴階層有恃無恐,為所欲為,對他們來說,大不了被罰點錢。實際上,因湯顯明而蒙污的廉署招牌可以洗刷,因「掘深咗」的唐英年豪宅地下王宮可以填平,但因司法不公而對香港社會造成的損害恐怕永遠也無法彌補。

「前朝醜事何其多,怎堪蛇鼠成一窩。」曾蔭權禍港七年,不務正業,除了一手摧毀廉政和法治,而且埋下無數地雷,令現屆政府寸步難行。如今困擾香港的經濟問題、房屋問題、安老問題、教育問題、醫療問題等等,不都是前朝政府留下的嗎?都說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對於香港而言,則是前人種禍,後人遭殃,現屆政府上台後風雨不斷,是非不絕,除了因為本身的問題,主要還是因為前朝留下太多爛攤子。

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清算貪曾的罪行,不清除前朝埋下的地雷,現屆政府就不可能順利施政,更不可能有所作為。中央政府不斷強調要由愛國愛港力量治港,不容許與中央對抗的人當特首,然而,香港回歸十六年後的今天,司法等刀把子依然牢牢掌握在港英餘孽手上,中央無力撥亂反正,所謂愛國愛港力量治港,只能成為一句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