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場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下半場峰迴路轉,戲碼換成欲圓之謊何患無辭。內地毒奶粉事件受害人趙連海被控尋釁滋事罪一案,已經演變成貽笑國際的鬧劇,令中國司法的尊嚴蕩然無存。
先是官方喉舌在上訴期屆滿前罕有地發聲明為案件「定調」;繼有辯護律師屢次被看守所拒諸門外後,突然被當事人「炒魷」;接着官方喉舌又從香港報道,稱趙連海認罪服判,沒有上訴,故一審判決生效,司法當局同時已受理他的保外就醫申請,顯示趙連海可能很快便戴罪「重獲自由」。
判得煞有介事,放得莫名其妙,由始至終都可以見到政府作為「導演」的影子。按當局思路,維穩壓倒一切,維權必須讓路。上訴等同挑戰司法權威,如輕判趙連海,其他苦主會有樣學樣,造成連鎖效應;若維持原判,可能進一步刺激包括來自香港的外部抗議聲,陷入內外交困。最直接的解決辦法,就是讓趙連海放棄上訴。
於是,就有了結石寶寶父親的「病」和度身訂造的「保外就醫」。到時打開牢門放人,海外關注收聲了,維權蟻民「知趣」不鬧了,司法「尊嚴」保住了,社會也就和諧了。
趙連海患何「急症」無從稽考,若要追問,恐怕又會觸犯尋釁滋事罪。毒奶粉受害人在法律範圍內行使公民權利,原告反變被告,更獲重判,司法公信力何在?
北京若想挽回民心,就應該透過法律程序,改判受害人無罪,而不是自欺欺人,利用政治手段操弄司法。真正有病的是內地司法制度,簡直病入膏肓,無可救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