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小腎臟兩毫米小結石,只屬小事一樁,而且由「問題奶粉」生產商造成,錯不在地方官府。但官府破格幫扶、解困,支付苦主二千大元補償金,免費提供治療,且在短短一個多月便把結石完全治好。官府大恩大德,刁民全不領情,自家「門前雪」已被掃得乾淨,不躲回屋子裏吃安樂茶飯,卻強出頭過問別家的「瓦上霜」,一時間「掃雪」、「除霜」之聲吵個不停,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翻查紀錄,得悉此尋釁滋事分子早有前科,先後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遭行政拘留十天,以及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判監兩年。群眾誤被如斯冥頑不靈分子煽動,無怪小事迅速化大,威脅社會和諧,搖動國家穩定繁榮根基。
在帝王年代,此等刁民早已被推出「午門」斬首示眾,以彰威權;當今乃共和國年代,依法辦事,刑責是監禁五年。是故,法院判刁民入獄兩年半,已是寬大處理,熟知國法者甚至替他慶幸,但群眾何解如此無知,竟好歹不分、要求放人?
受瞞騙的群眾醒來吧!請認清事實,深切反思,好好學習做龍的傳人本分:不管受了甚麼屈辱,要討回公道只可到官府擊鼓鳴冤;大老爺賜你一塊錢賠償,叩頭謝恩後便應立即消失;回到街上,若仍有不忿,亦萬萬不得與他人交頭接耳,因為這叫密謀造反,是死罪一條;極其量只可再到官府擊鼓,驚動大老爺,但須緊記,亂敲衙門堂鼓,可以被重打三十大板,則皮開肉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