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有惡報,唔到你唔信。呢嗱,狂鬧內地團友,被網民形容為「母夜叉」嘅香港導遊李巧珍終於自嘗苦果喇。旅遊業議會規條委員會尋日裁定,即時撤銷阿珍嘅導遊執照,僱用佢嘅旅行社亦被罰款四萬七千五百蚊。
出嚟行,預咗要還,惡導遊被釘牌可以話係意料中事。身為導遊,強迫旅客購物不果,居然口出惡言,威脅團友唔畀食宿,成個過程畀人影埋相放上網,喺內地臭名遠播,搞到本港旅遊業個朵亦臭埋,阿珍被釘牌完全係咎由自取。正如佢自己話齋:呢世唔還,下世都要還。其實都唔使等到下世嘞,依家就現眼報喇。
之不過,如果以為釘咗阿珍牌,旅遊業從此雨過天青,可以同醜聞絕緣,旅客唔使再擔心畀人劏,咁就太天真太傻咯。係人都知,本港旅遊業劏客醜聞無日無之,阿珍之不過係冰山一角嘅咋。呢,同一間旅行社另一位女導遊,亦係因旅客消費唔夠而發爛渣,狂鬧旅客「好狗不攔路,好人不擋財」,尋日亦被旅議會罰停牌三個月。
旅遊業醜聞不斷,主因係零團費、負團費呢啲深層次問題引致,當局唔對症下藥,淨係罰導遊呢啲小角色又有乜嘢用吖。導遊花言巧語,甚至惡形惡相強迫旅客購物,影衰香港,固然要承擔責任,但唔等於旅行社冇責任,更加唔等於監管失職嘅政府部門可以甩身。
旅議會淨係搵導遊開刀,正一係唔捉大魚只捉蝦毛。涉及導遊嘅劏客醜聞爆完一鑊又一鑊,如果唔加強監管,唔改變旅遊業生態,阿珍絕對唔會係最後一個惡導遊,至怕當局做完呢場大龍鳳之後,旅遊業惡習依舊,醜聞難絕,試問旅議會又釘得幾多個牌呀?
講嚟講去,問題出在旅遊業現行嘅運作機制七國咁亂,各自為政。政府旅遊事務署只負責旅遊設施同政策,旅發局只負責宣傳推廣,負責監管嘅係屬於業界自律組織旅議會。真係唔明,澳門咁細地方,政府都設有一個旅遊局,香港居然冇一個可以統籌旅遊業監管嘅政府部門。
旅議會自己人監管番自己人,結果會係點,大家心照喇。嗱,涉事嘅安徽旅行社被當地旅遊局重罰十萬元人民幣,但僱用阿珍嘅本港旅行社罰款竟然遠遠少過內地,而且呢間旅行社嘅導遊已多次被投訴強迫旅客購物添,問你服未?
業界自律變放任自流,預咗啦。話時話,旅議會呢個「監管機構」根本係無牙老虎,並冇執法權力,就算業界發生乜嘢醜聞,影響有幾惡劣,旅議會除咗釘牌同罰款呢兩招,其他乜都做唔到。你估政府睇唔到呢啲問題咩?佢哋睇得比任何人都清楚,不過詐傻扮懵啫嘛。
唉,當局用嚟宣傳推廣香港嘅錢愈來愈多,但旅遊業嘅形象就愈來愈差,納稅人真係冤枉。計功夫茶話齋,如果當局繼續闊佬懶理,唔監唔管,咁不如慳番啲錢好過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