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撥亂反正

香港若在今次反修例事件中克服過來,首要的工作是撥亂反正。

第一是政府的決策過程,再不能由一、兩個政務官自把自為。像特首那樣權力集中,更應該讓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民主化是在一個有限的內部範圍,擴大徵詢意見和政策投入的圈子,不能一人關門獨斷。至少特首和問責高官要明白他們也有不懂的事理範圍,以及「三個臭皮匠,勝過諸葛亮」。

科學化是有證有據,有調查研究,參考相類例子,而不是拍腦袋下決定,憑着官位高低來裁決。今次反修例事件始自特首沒有調研、心戰部門來作協助,執行時也由上而下壓下去,沒有在官僚系的既定體制裏協調統籌和反饋調整。原來《基本法》承襲殖民地時期決策體系的補充、支援、制約機制,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撥亂反正的工作是檢討整個決策過程來加強民主化、科學化的因素,其中也包括政治問責制的實效,和政務官與專家或技術官僚的差別。

第二是特區政府的綱紀問題。一方面是政府部門互不支援,各自為政,甚至大部分是消極不作為,出現官僚主義的最惡劣特性。另一方面是公務員須緊守政治中立的基本原則。

在上層是政務司司長責在協調各部門卻放棄協調,保安局局長責在統籌各紀律部隊而不統籌,結果政府只有三萬警察孤軍對抗暴亂,各官員、各部門像是隔岸觀火,毫不關心。尤有甚者,公務員竟然去當暴民,連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的人員亦涉嫌參與暴亂,公務員體制似乎是紀律不明、約束不力,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也漠不關心。而當醫護人員亦參與政治示威與靜坐,以至在職務上有所偏差,醫管局和食衞局局長卻無動於衷。智慧燈柱被砍倒,也不見科技局局長有反應。

時窮節乃見,在危機中便看到政治問責官員的無能和逃避責任。撥亂反正,應先從這些高官着手,不能上行下效,整頓好上層才好在公務員隊伍執行紀律。

第三是政府沒有文宣、沒有教育,失去了媒體。在當今訊息世界,訊息決定社會,特區政府又聾又啞,似乎生活在幾十年前的殖民地時代。

政府應與社會合作,推動公民教育與公民社會的建立,是積極而非政治陰謀式的破壞。意識形態可有較大的空間和演進能力,也要多元化,因而正道是多元化、積極的建設社會,不是所謂政治正確的偏倚和執拗。

撥亂反正是打破偏見,開放心靈,只能是政府與社會合作,不能由官僚和政客主宰,後者不是不作為便是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