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是否發展成熟,應否開放政制,建立一人一票的選舉制度,讓每一位市民都有相等權力和機會挑選自己認為合意的個人或團體去主持政府的運作,實在是難以回答的問題。如果有人三十年前問我,我會毫不猶豫衷心贊成。但是,如果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問我相同問題,我不知如何回應。原因是我看見太多的人物和事例,口中說的和實際上做的,竟然可以南轅北轍。
那些群集街頭、聲聲爭取民主自由、聲稱手無寸鐵的示威者,可以對持不同意見者以拳頭、雨傘或硬物相向,群起圍毆,把對方打到鮮血淋漓,昏倒地上;可以因為不滿路人拿手機拍攝實況包圍喧嘩,把對方手機搶過來檢查毀壞,把人打個半死;可以因為過路司機越過他們設的路障,把司機拉出車外暴打,把汽車毀壞。他們創造一個新名詞叫「私了」,即是對不同想法不同主張者用暴力使之噤聲。其實他們也自知理虧,不然動手前為何號召朋黨「開遮」來遮掩暴行?
他們抗議警察使用暴力,卻拿起磚頭石塊、任何可作拋擲之物狠狠擲向警察,近來已「進步」到向警察拋擲燃燒彈和腐蝕性液體。他們以反對警察使用暴力為藉口包圍紀律部隊宿舍,擲磚頭石塊把窗戶打破,用雷射筆照射,在門口放火,向居住單位拋擲燃燒彈。這些對別人的攻擊和傷害為何能夠幫助他們爭取民主,到今天為止還未見有人站出來解釋。
看他們在大學的表現,在群眾集會上可以用粗口辱罵師長,隨時糾眾要求校長或高級行政人員出來接受公審,不滿意答覆不讓離開,還動手打破玻璃,毀壞監控鏡頭,不留證據。稍有不合,更搗毀校內設備,並隨處張貼大字報,以宣傳他們的理想。
民主是否能夠推行,最重要是一般人民的心智發展是否成熟,是否懂得用文明辦法去說理。大家和平相處,不訴諸暴力去解決問題,用言詞道理去說服對方,爭取中間派支持。你可以因不同意見激烈辯論,但不能恃人多勢眾暴力壓服對方。如果大家都堅持己見,求同存異好了。一家之中,兩代各有政治取向者大有人在,不妨在選舉投票時站穩立場,支持自己屬意的候選人,而不是一家撕裂,互不瞅睬。
你可以自己身體力行,拒絕光顧不同政見者的商店,也可以號召其他市民齊齊杯葛,但不應因這些商店的大股東管理人與你政見不同,便糾眾圍堵,打砸搗毀,甚至縱火破壞。這種行為不叫爭取民主,而是叫以強凌弱,以眾暴寡,侵犯私人財產,是典型的群眾暴政,與民主精神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