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緊急法》制訂禁蒙面法,盼可有助止暴制亂,可是效果不彰,示威者萬聖節更打正旗號搞面具遊行,外界指遲來用《緊急法》,立法失去最好的時機而又不夠徹底,有權拉人封網站甚至遞解出境,但特區政府怯洋懼外,害怕國際輿論,又怕影響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到喉唔到肺,又是在浪費時間。
反修例風波其實已演變成追究警方涉嫌濫暴濫權,引發更激烈的示威衝突,網上起底及威脅要傷害警察及其家人的言論數之不盡。律政司一直按兵不動,等了近五個月,日前突然入稟申獲臨時禁制令,阻止網上發布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傷人及刑毀,目標顯然是示威者經常使用的網上平台如連登及Telegram等。
法律界指禁制令範圍廣闊,但執行上有其局限,因為難以證明有人因為相關訊息而去做暴力傷人刑毀行為,例如在網站教人做炸彈,但其實搜尋工具上也有海量同類訊息,難道全部都告上法庭嗎?
現時的法例其實與禁制令很大程度重疊,臨時禁制令某程度上是姿態多於實際,讓市民知道互聯網並非無王管,犯法行為必然有後果,一定可以捉到。泛民主派便借機指該禁制令是網禁先兆,斥責政府做法令香港資訊流通受到威脅,影響香港作為自由市場和金融中心的地位。「賊喊捉賊」是反對派一向伎倆,司空見慣,這幫亂臣賊子有龐大律師團隊做軍師,擅長走法律罅,指使年輕人犯法,自己不用出手,禁令不能傷他們半分,唯一影響是少了宣傳渠道,對其奪權陰謀造成障礙,但當然不會因此而打消主意。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網民已經用代號去宣傳暴力行動,例如叫人不要打警察,實際是反話,同道中人心領神會,但又難以入罪,諸如此類,只能嘆禁令實在來得太遲,當一切已成風氣,入心入血,便難以逆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