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居車房如炸彈 加強執法淪空談

香港地小人多,樓宇櫛比鱗次,不僅居住環境狹窄,而且潛藏不少危機,尤其是開設於住宅大廈的車房,有如一個個都市炸彈,令人防不勝防。

去年四月慈雲山一間車房爆炸釀成三死九傷慘劇,令「民居車房」的安全問題再度引起公眾關注,要求加強監管的呼聲此起彼落。當局事後曾煞有介事成立跨部門小組跟進,屋宇署更聯同機電工程署及勞工處向全港車房發出「死亡通告」,指所有設於住宅大廈內的車房均屬違例,當局將會執法及取締云云。結果如何呢?截至去年十一月,當局只巡查了一百六十間懷疑進行有潛在高風險的汽車「噴油」工序的車房,僅跟進其中三宗個案,沒有查封任何車房,可見所謂的執法純屬欺人之談。

更匪夷所思的是,機電署以「無意影響業界生計」為由,去年七月起推出工場自願註冊計劃,將車房按規模大小分為四類,民居車房可登記為最低要求的「第四類車房」,只須承諾遵守「車輛維修工場實務指引」即可,變相將民居車房「合法化」。

本港現時有二千七百多間車輛工場,其中約一千三百間車房位於民居地舖,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住宅用途的建築物均不得用作汽車修理店舖或進行汽車油漆工序,也就是說所有設於民居的車房均不符合法例規定,理應被取締。然而,機電署不僅沒有依法辦事,反而自行「釋法」,可謂咄咄怪事。

誠然,一刀切取締所有民居車房,確實會影響業界生計,引起激烈反彈,但這並不是有法不依的理由,更不是降低安全門檻的藉口。人命關天,任何事情都大不過居民的生命安全,任何考慮都應以公眾利益為優先,去年的爆炸慘劇歷歷在目,難道當局這麼快就忘記教訓?還要犧牲多少人命才能喚醒官僚麻木的神經?

天下之事,以為無足慮,則必有大可慮者。民居車房之所以遍地開花,危機四伏,正是因為當局長期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發生爆炸慘劇後,本應亡羊補牢,消除危機,沒想到當局竟以這種掩人耳目的方式敷衍了事,這豈止是不負責任,簡直是草菅人命。去年天津危險品倉庫爆炸導致死傷枕藉,主要原因就是太靠近民居,港府不懂得引以為戒,誰也不敢擔保香港不會發生類似事故。

退一步說,即使當局不想一刀切取締民居車房,以免影響業界生計,也不能放任自流。正如有立法會議員指出,車房有不同類別,其中維修石油氣車輛涉及氣體裝置,較為危險,絕對不能設於民居;至於維修其他車輛的車房,當局則應該提供政策支援,協助改善安全規格。實際上,去年車房爆炸事故已是一個嚴重的警號,當局再不正視危機,採取果斷措施,遲早自食苦果。

臨禍忘憂,憂必及之。香港過去被視為福地,風調雨順,少災少難,而近年則亂象叢生,事故頻仍,不正是官僚失職造成的惡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