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參、眾兩院議員自九七後不停分批到港做所謂香港民主進程及社會狀況的觀察,每每以第三者身份對香港政事發表意見,經常遭質疑與他們何干!或許這是美國人好管閒事上了身,美國的總統既是口沒遮攔地評論別國政事,國會議員總不能不跟上這股潮流,造成美國由總統至國會議員不停把別國的事搬到本土討論,在參、眾兩院內提出一大堆跟美國無關的法案,態度上是以法案去箝制別國的經濟、外交、軍事,卻凸顯這類不務正業的舉措。
美國共和黨籍參議員霍利,早前訪港與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會面,返美後與黨友史葛及科爾尼恩提出名為《Hong Kong Be Water Act》法案,目的是制裁打壓港人言論、結社、集會、遊行、示威自由的香港、內地官員及國企,凍結他們的資產。霍利更毫無政治智慧地說,香港迅速變成「警察國家」,形勢嚴峻;試問一位政治家,怎可能稱香港為「國家」,豈非認同港獨!
短時間內美國國會就香港事務提出兩個法案,包括正等候參議院通過再交總統特朗普簽署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現時又再提出甚麼《Hong Kong Be Water Act》法案,內容及提出的約束力基本相若,疊床架屋,但也要突出自己有做過工夫搞新法案,目的是為了個人名字得以在新聞出現,有利增加支持票。
香港反對派當然對再有約束香港的美國法案出爐趨之若鶩,但他們必須明白到,一九九二年由時任美國總統老布殊簽署的《香港關係法》,在過去二十多年來香港發生多宗具爭議事件時,有大批反對分子跑到美國乞求執行該法案,答案是「需要再觀察」而不執行,反映這類法案只是有名無實,最具歷史的《香港關係法》也從來沒有執行,新近推出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或是醞釀中的《Hong Kong Be Water Act》法案,就顯得多此一舉,只是政治花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