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授泳無王管 康署懶理惹眾怒

「每年的春夏之交,夏秋之交,秋冬之交和冬春之交,各要變換一次衣服。但是人們往往在那『之交』不會變換衣服,要鬧出些毛病來,這就是由於習慣的力量。」功夫茶突然間諗起毛澤東呢幾句說話,就係睇咗申訴專員主動調查康文署做嘢嘅態度,一言以蔽之,就係安於「習慣」,凡事手指指,以為有面子,就好官我自為之!

嗱!申訴專員公署表示,因過去不時收到市民有關公眾泳池泳線分配問題嘅投訴,公署沒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嘅港產官僚慣性心態,於是主動調查,收集了不少有關意見,認為康文署以為劃定一個「公眾授泳區」,啲人就會有規有矩,安守我本分,不會影響或滋擾到其他泳客。

唉!康文署啲廢官肯定唔知乜嘢叫做「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好心唔好咁怠政喇,劃個區出來,咁就大安旨意以為搞掂?仲有冇兒戲啲啊?劃個「小販販賣區」,你試吓冇人管理得唔得?三歲細路都知唔得喇!喂,你估香港人好守規矩咩,無人規管,到時誰大誰惡,誰就霸最多攤檔啦!

家陣康文署四十四個公眾泳池中,有九個設立咗「公眾授泳區」。申訴專員初步一查,就發現康文署仍未就設立「公眾授泳區」制訂統一機制。即係咁,有泳客喺「公眾授泳區」內進行私人或集體授泳活動,對其習泳嘅學生呼呼喝喝,有時聲浪難免過大;又或者太多學生習泳,一起「鵝鵝鵝,曲項向天歌」,碧波蕩漾樂極忘形,難免對其他泳客帶來滋擾!

嗱!申訴專員就話喇,康文署應該考慮制訂統一機制,訂出一些措施,將唔同需要嘅泳客分流,劃定唔同時段,紓緩參與授泳活動人士同其他泳客之間嘅摩擦,咁就啱喇。呢!依家發現問題,又有申訴專員苦口婆心規勸,「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康文署啲官僚,唔好又意見接受,態度照舊啊!

講開又講,官僚處事就係安於習慣,冇嘢o架,淡淡定,有錢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又係個個月出糧、年年咁加薪!嗱!申訴專員又指出有服刑嘅獨居公屋租戶,因社署停發綜援導致欠租而被房委會收回單位,佢哋刑滿出獄失去住所又要重新輪候,如此折騰刑滿出獄嘅人士,公署認為房署應加強與社署嘅通報機制,盡早跟進,避免租戶因欠租而失去其居所,同埋未能獲發保證書嘅機會,變相製造另一個社會問題!

唉!官僚係時候改變安於習慣嘅心態啦!再凡事側側膊唔多覺,民怨沸騰,一旦爆煲,神仙都難救。勿謂功夫茶言之不預也:布衣之怒,一人一篤口水都浸瓜你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