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是胡、溫政府極力宣揚「以民為本、執政為民、建立和諧社會」之後,「弱勢群體」這一說法就在神州大地流行起來,很多「先天條件」不如人的,後天因「社會轉型」爭不過人的「社群」皆被稱為「弱勢群體」。「弱勢群體」處境「悲慘」、「淒涼」、「生存困難」,惹人同情,於是,不論政府還是整個社會都要「理所當然」的關注他們、照顧他們。據說,這還是衡量「現代社會」是否「文明成熟」的一個重要標誌。
「弱勢群體」如此重要,政府宣傳如此之多,就難免「被人利用」乃至「濫用」,大家都來爭當「弱勢群體」,以博同情、關注和照顧。近年爭當「弱勢社群」之風竟然吹進了官場,許多官老爺都聲稱自己是「弱勢群體」。不久前內地官方雜誌《人民論壇》說,一項問卷調查顯示,有逾四成五的黨政幹部認為自己是「弱勢群體」,其理由有四:一是官場競爭激烈,實行問責制及強大的網絡監督,令他們成了「驚弓之鳥」;二是官場潛規則盛行,沒有背景的官員晉升困難,他們在仕途上處於弱勢;三是公務繁雜,既要幹出讓上級看得見的政績,又要有讓民眾滿意的民心工程,很多人對此力不從心,感到困難重重,自身很弱小;四是一些官員收入有限,無法置業,「望樓興嘆」。
香港曾有「官不聊生」之說,引人訕笑,內地則有官乃「弱勢群體」之言,同樣引人訕笑。這幫當官的,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他們要是「官不聊生」,他們要是「弱勢群體」,草民百姓還不都得「一早死晒」?還不都得下十八層地獄?不過,這年頭當官的不好混倒是真的。其實,從古至今,官場鮮有「清明」、「規範」之時,從來就是爾虞我詐、黑幕重重,只是「食得鹹魚抵得渴」,要想出人頭地、光耀門楣,大把的撈銀子,就要經得起官場「煉獄」。所謂成王敗寇,森林定律,此乃絞肉機,非「弱勢群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