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產代理界中,有些人算是比較可以超脫於行業的視野。
對於今次地產代理搞遊行,有部分同業潑冷水。記憶所及,有人以前寫過一些地產代理的形象問題,也算是中肯講理,不是一味為同業講說話。
有論者近日講炒家問題,認為炒家雖然形象惡劣,但功能重要,還請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出來壓陣。言下之意,就是不要趕盡殺絕,為炒家留下一條後路,留下一條生路。
筆者認為,要保護炒家,其實是過慮了。試問今天香港有誰不炒一炒?炒樓需財,不是人人可以入場,炒股則是家常便飯,年輕炒家更捨正股而就認股權證或期權,貪其本小利大。從事這些衍生工具的買賣不是炒又是甚麼?
香港人對炒賣活動已經習以為常,所以人炒我炒,炒家的形象未致罪大惡極。現時香港的民意是炒還炒,總之不要炒到危害正常經濟,危及百姓民生。故此,炒股、炒期權、炒外匯,以至炒名畫、炒古董、炒郵票,香港人都別無異議;不過,炒樓炒到年輕人無法置業安居,炒到家庭因為置業問題而關係破裂,則不是炒賣那麼簡單。「樓」始終不能算是完完全全的投資工具,全世界對住宅市場都不會放任自流視之,香港過去百多年的歷史亦無例外。
至於炒家的功能,讀過基礎經濟學的人都知道,今時今日的金融市場已經不能用以前的理論合理化。炒家最大的功用,理論上是承擔風險,但以美國引起的金融海嘯來看,炒家不但沒有承擔風險,反而製造出整個社會也承受不了的風險,否則銀行家也不會在歐美變成過街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