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代表要求法定最低工資每小時三十三元,即每三小時賺一百元;若要賺一百億,最低薪勞工便得工作三億小時,可能等同愚公的子子孫孫,世世代代,無窮無盡勞動,搬走整座大山的工時矣!可見政府拿最高五十億元出來,以一元對一元配對富豪捐款,成立關愛基金益窮人,是何其「宅心仁厚」!
然而,一個價值三百萬的住宅單位待價而沽,一旦囤積居奇,一年隨便升值一百萬;若有一百個單位不賣,便增值一億。坐擁土地不建房,每年少供應一萬個中小型住宅單位,毋須支付建築成本,每個未供應單位已增值一百萬,將來供貨套現,毫不費力便多賺一百億。
原來愈撒手不幹便愈富貴,難怪資本家認為日做夜做的勞工不值錢,法定最低工資只值每小時二十八元,認為勞工代表叫價過高。
香港總產值每年一萬六千多億,一百億只是這龐大財富的百分之零點六,連一個百分點都未及。況且,一百億關愛基金非一年用盡,部分須作投資賺取回報,以供基金長期運作之用,受惠者亦不過是綜援救不了的窮人中窮人。原來,香港窮人有福消受者,僅此而已。
港人應享的公民權利絕不止於點綴關愛,更重要乃獲社會公平對待:既已付出合理勞動力,便應在居住、醫療,以及晚年生活保障等各項生活基本需要上,獲得合理對待;而非勞役終生,換來只是老來貧窮,靠人家施予「關愛」過活。事到如今,政府若還不採取行動糾正導致香港貧富懸殊的結構性問題,一百億基金的施捨,港人骨頭硬,不要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