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街頭表演就咁死在一班腐敗的民政事務局官員手上。中國已故名演員趙丹說過:「管得太具體,文藝沒希望。」偏偏民政局匆匆建議的「街頭表演試驗計劃」就是如此,完全是閉門造車,扼殺街頭表演。所謂「試驗計劃」簡直係驚天大笑話,未曾試驗先有重重關卡處處禁區,表演內容又要預先審批,又限時限刻,連「打賞」都話唔得,這是野蠻,哪來「試驗」?講真,如此這般圍堵街頭表演者,是「無情無義無肝膽」,這是哪門子的「計劃」?依老朽看,應改名「街頭表演謀殺絕技」!
政府好管唔管,唔該管卻管過龍,最荒謬的是唔准街頭表演者收取「打賞」。人家賣藝不是行乞啊!現場觀眾看得過癮,在歡呼和掌聲中給予精神支持,假設表演者表演魔術,有大衞高柏飛的風範,為何不可以有多少實質的金錢打賞?又如果表演者的棟篤笑有黃子華或林海峰的影子,為何不值得給予銀両鼓勵鼓勵?都說沒有免費午餐,人家藝有專長,你看得眉飛色舞,賞心悅目之餘,給點打賞,是禮貌更是支持!人家街頭表演可沒「最低時薪」。
街頭表演是種活的文化,為何當局視它為洪水猛獸?太多禁忌,令人反而少見多怪。如此多關卡,香港如何成為創意之都?街頭表演怎會有魅力?街頭表演者都有「衣帶漸寬終不悔」的傻勁,如今卻因民政局的庸人「謀殺絕技」,弄到街頭表演人憔悴。大佬,憑本領搵食啫,又審又禁,香港街頭表演必死,民政局諸官員難辭其咎。
政府成日齋噏要推動本港文化藝術,可惜「試驗」時卻是夜半臨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