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罵由我:眾聲喧嘩民意為上

一個有功能組別背景的人進入立法會擔任議員,我們應對他有甚麼期望?

當然不應期望他只代表業界的利益,而應要求他代表全港市民的利益。只代表業界利益,立法會豈不成了不同界別與政府討價還價的平台,政府則可通過向個別業界輸送利益來交換業界對政府的支持,那成甚麼世界?置全港市民的利益於何地?

地產商可以通過他們的代理人與政府交易,金融界、工程界、工業界等等,都有機會在不同議案上分一杯羹,最終吃虧的,便是沒有業界利益代表在立法會的升斗小民。

雷曼事件中,有某議員為煲呔曾弟婦向銀行關說,導致其弟婦得到優待,這種懷疑利益輸送的勾當,即使不涉及賄賂,也絕非光明正大與問心無愧的吧。如果議員站在全港市民的利益立場,一定不會去做這種見不得光的事情,因此,衡量功能組別的存廢,要以全港市民的利益為依歸。

政府與功能組別本身對此問題都有利害衝突,不應作為功能組別存廢問題的諮詢對象,社會眾聲喧嘩,如何得知大多數市民的取態?筆者認為,既然不可進行公投,便可委託兩間大學的民意調查機構,作一次大規模而具公信力的民意調查,問題設計經公眾討論,一切歸納與分析都公開透明,然後得出結論,便可作為最終取捨的依據。

政改爭論焦點在功能組別存廢,做一次大規模民意調查實屬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