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能使鬼推磨,面對渡輪公司不斷要求協助改善經營狀況的壓力,港府無計可施,竟花錢了事,以公帑補貼渡輪公司。當局慷納稅人之慨,無疑既省時又省力,怕只怕長貧難顧,此例一開,後患無窮。
不用說,渡輪公司當然表示歡迎,做生意可獲補貼,等於封了蝕本門,這種好事到哪裏去找?不過,根據「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道理,既然渡輪公司可獲補貼,巴士公司和其他公用事業機構自然也不例外,如果大家有樣學樣,齊齊向政府攤大手板,政府還有多少公帑可以補貼?外國也有不少補貼公共交通工具的例子,但前提是一視同仁,不能厚此薄彼,港府以為花錢補貼渡輪公司就可以息事寧人,恐怕打錯了算盤。
港府補貼渡輪公司的其中一個理由是,渡輪為離島居民唯一的交通選擇,但正如有學者質疑,不少住在新界偏遠屋邨的居民,巴士也是他們的唯一選擇,為甚麼又得不到補貼呢?煲呔曾叫無殼蝸牛去偏遠地區買樓置業,卻無視偏遠地區交通費昂貴,渡輪乘客可獲補貼,巴士乘客卻要食自己,這到底是甚麼邏輯!
怪不得有人質疑港府補貼渡輪公司是「明益自己人」。老實說,煲呔曾胞弟是新渡輪的高層,其公司是港府補貼政策之下的最大受益者,不管這是有意還是無意,都很難避免瓜田李下之嫌,看來煲呔曾並沒有從慳電膽事件中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