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必須提高透明度

董建華近日頻頻曝光。接待過港的美國財長蓋特納,安排他與煲呔曾等港府高層面談;接待美國上任總統布殊及夫人;以及個人訪問台灣,與當地政商要人會面。

老董是全國政協副主席,位列國家領導,無論以甚麼身份行事,實難擺脫與國家關係。老董以公帑設立前行政長官辦公室,顯示他卸任後仍肩負公共角色。

上述會面是否由前行政長官辦公室安排?如是,安排這類會面是否辦公室的分內事?如是,此等以公帑進行的工作,辦公室究竟向哪個政府部門負責?是否須如其他政府部門一樣,接受立法會監察?我認為當局須從速釐清上述疑問。

更須考慮怎樣彰顯老董在進行這等可能涉及對台關係及國際事務的利益立場,不能一廂情願認為他既是國家領導,又是前行政長官,便一定事事以國家及香港利益為先。縱然確是如此,港人還要問,究竟是國家利益,還是香港利益為先?在國家利益、香港利益之外,如果又涉及個人利益時,如何自處?

能令港人安心的解答,非誓神劈願聲稱,而是提升前行政長官辦公室的透明度,詳盡交代老董的工作:與誰會面?談過甚麼?國家對談過事務的立場為何、港府立場為何,以及老董的個人立場為何?三者是否存在矛盾?如有,怎樣處理?好讓市民作知情判斷。這些資訊可作新聞發布,以及輯成年報,交立法會省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