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江山:見步行步好過不行

反對派威脅說要否決新出爐的政改方案,其理由之一是政府「翻叮」○五方案。此乃似是而非的講法。因為現時方案的背景一是有人大常委會○七年決定的「二○一七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二○二○年可以普選立法會」的時間表,二是港府提出政改方案若在立法會通過,將盡快商討取消區議會委任制。這兩點恰恰是反對派○五政爭時所要求的,現在都滿足了卻又加以反對,可見反對派根本是出爾反爾、拂逆民意的小人!

既然反對派自稱「民主派」,那麼,對政府所提方案贊成抑或反對,唯一判斷標準是該方案的民主成分增加了還是減少了:選舉委員會由八百人增加至一千二百人,就算是「小圈子」吧,也比原來擴大了百分之五十,可見民主成分是增加了;立法會議席由六十席增加至七十席,新增五席分配予地區直選,另五席名義上分配給功能組別,實質上是集中分到直選含量最高的區議會組別,加上原來一席以比例代表制選出,可見民主成分是增加了。在二○一二年兩個選舉產生辦法的修改方案必須符合人大常委會決定框架的前提下,現行方案已盡量做到兩全其美。

總之,《基本法》既規定了雙普選是最終目標,又規定了「循序漸進」、「按實際情況」的原則,政改有比無好,漸進比不進好,見步行步好過一步都不行。反對派若無妥協精神,即使到了二○一七、二○二○,普選方案也會難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