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對派全力玩嘢之下,《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相關法案委員會開會兩小時仍未能選出主席,反而有建制派議員遭報復被趕出議事廳,場面一片混亂,反對派下次又會使出甚麼拉布把戲,無人說得準。特首林鄭月娥竟大講洩氣話,直認「無政治能量解決立法會現狀」,有人提議將條例草案直交立法會大會表決,詎料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同林鄭一樣前怕狼、後怕虎,認為條例有爭議,直上大會未必可取。
這也不好那也不能,看來修例隨時被反對派拖延至七月立法會休會都未能過關,一旦涉在台灣殺人的港男扣押期滿獲釋,港府再也沒有藉口迫切修例,修例胎死腹中絕非不可能的事。由特首到官員再到建制派頭面人物,皆對反對派忌憚三分,每有爭議事件總是被他們牽着鼻子走,原因何在?難道外部勢力才是管治香港的大老闆?
最離譜的可說是林鄭。她聲稱立法會議事規則已作出修改,仍然無法杜絕拉布亂象,擺出一副束手無策、無可奈何狀。問題是,她是特區之首,亦即是政府最高級別官員,如果一句「沒有政治能量解決」就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納稅人為何要每月支付高薪厚祿給如此廢人?做特首是為香港解決問題,而不是逃避問題,遇事一味兜路走,林鄭還有何存在價值?這樣和姑息縱容有何分別?反對派愈來愈有恃無恐,不是沒有原因的,有人叫林鄭不如歸去,不可謂沒道理。
其實,絕大部分市民對《逃犯條例》沒有意見,有意見的是反中亂港集團以及身有屎的人,反對派甚至揚言只要剔除與內地作出引渡一項,可不經審議直接表決,說到底是逢中必反作的怪。
香港因為法律存在漏洞,成為逃犯天堂,嚴重損害治安和聲譽,一小撮人的私利豈可凌駕整體香港利益?既然反對派鐵了心玩嘢,建制派以草案直上大會作回敬,只是禮尚往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