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哭鬧上吊 醜態百出

反對派阻撓修訂《逃犯條例》,離不開一哭二鬧三上吊這種老把戲。首先是「哭」,他們大打悲情牌,製造恐怖氣氛,把修訂《逃犯條例》說成洪水猛獸,「慘過二十三條」,甚至到外國哭秦庭,要求洋大人介入;接着是「鬧」,一方面發動支持者上街,一方面在立法會拉布,裏應外合,無所不用其極;最後是「上吊」,說不定還會上演苦肉計,再來一次「書釘釘大腿」,如果依然無法阻止修例,他們也許只好真的「上吊」。

最令人嘆為觀止的是,反對派老牌政客涂謹申日前主持法案委員會會議的時候,竟然拿着雞毛當令箭,大發「官威」驅逐建制派議員離場,兩小時的會議淪為一場鬧劇。實際上,他只是暫時主持會議,而不是委員會主席,何來權力驅趕議員?反對派經常指摘建制派濫權,其實他們猶有過之,一旦讓他們掌權,必定更加囂張狂妄,更加肆無忌憚,香港不知道還要亂到甚麼地步。

法律是用來懲惡揚善的,只有作奸犯科的人才會害怕法律,才會惶惶不可終日。反對派對修訂《逃犯條例》怕得要死,皆因心中有鬼。君不見,漢奸黎何文田大宅連日來鬼影幢幢,反對派頭面人物紛紛上門拜謁,他們顯然不是為了飲杯茶食個包,而是密謀對策,準備垂死掙扎。這些年來,每逢香港發生重大政治事件,都有漢奸黎身影,反對派頭面人物如蟻附羶,圍繞其身旁,可見他才是最大的幕後黑手,發動佔領之亂如是,今次阻止修例亦如是。

然而今時不同往日,反對派號召力大不如前,過去一呼百應,如今應者寥寥,即使漢奸黎在背後發功,旗下傳媒煽風點火,遊行人數也是買少見少,再也無法挾民意以自重。相反,多項民意調查皆顯示,多數市民支持修訂《逃犯條例》,反對派一再逆民意而行,遲早連僅餘的一點政治本錢也喪失殆盡,到時候有人恐怕將會成為真正「逃犯」,溜之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