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港府高官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律政司的工作是不偏不倚、無畏無懼、不會因人而異時,人們都會發出無奈的一笑,因為反過來理解就是香港的現實。
就拿延宕多年的佔中案來說,戴妖等九名佔中搞手涉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成立,法官押後宣判,已有傳媒引述所謂「可靠消息人士」吹風,指警方早前向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呈交涉及五百名佔中被捕人士的調查報告,但律政司迄今仍未回覆,因此相信該批人士被檢控的機會「甚微」,當中就包括佔領期間被捕的壹傳媒黎智英、白鴿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換言之,首批被落案起訴的九名搞手,也就是最後一批。
消息人士放風之目的何在暫時無人能知,人們知道的是,對佔中案的檢控雷大雨小,漢奸黎等主要黑手將永遠逍遙法外。事實上,漢奸黎對佔中不僅出力最大、出錢最多、介入最深,其旗下壹淫媒亦是鼓吹佔中的最大輿論平台,而在佔中期間,漢奸黎幾乎日日出現金鐘的「私家皇座」,充當前線總指揮。佔中落幕之日,一群嘍囉將他圍在核心,這幅「群丑拱衞」圖也印證了漢奸黎的總舵主地位。律政司不捉麻鷹捉雞仔,放着漢奸黎這樣的大魚不檢控,卻去檢控魚毛蝦仔,難道這就是所謂公平、公正?
凡是案涉漢奸黎,不是大事化小,不了了之,就是石沉大海,這一幕早已屢見不鮮。黑金案如此,漢奸黎刑恐東方記者案如此,壹淫媒宣淫販賤亦如此,而律政司庇奸護淫總有藉口,不是「證據不足」就是「證據太多」,或者「不評論個案」。其實誰都知道,不檢控的原因只有一個:港府及朝廷都畏懼洋人,而漢奸黎是洋走狗,因此有恃無恐。
回歸二十二年的事實在在證明,律政司的檢控工作又偏又倚、有畏有懼,法律面前有人不平等,而大漢奸享有的「免死金牌」就是由律政司頒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