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許智峯爛仔劣行不改

去年四月,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於立法會大樓內涉搶去女行政主任的手機,更查看其手機資料,疑觸犯了私隱條例。此外,許智峯在搶奪手機過程中有作出「熊抱」女EO的動作,或會涉及非禮。許智峯的行為逾越了法律的底線,身為議員更是知法犯法。事件報警處理,案件已經進入法庭審理階段,許智峯現正在保釋。

但許智峯「搶上癮」,保釋期間再演鬧劇。在近日中西區區議會財務委員會會議上,許智峯搶走財委會主席李志恒的文件和民政事務處的投票箱,再以「規程問題」阻礙會議進程,拒絕交還政府財物,會議被迫中斷,在大部分議員同意下,秘書處報警處理。

許智峯過去屢屢在區議會鬧事,包括於二○一六年搶奪和關掉時任區議員蕭嘉怡的咪高峰,致會議流會收場;二○一七年許智峯與文化康樂及社會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捷貴爆肢體衝突,需報警求助;去年中許與交通及運輸委員會主席陳財喜爭執,最後流會收場;去年底許智峯與區議會副主席陳學鋒起爭執,阻活動撥款通過,兩人混亂中雙雙倒地。許智峯公然「搶上癮」,其「流氓」行為猶如「黑幫爛仔」,該「爛仔」劣行使整個立法會蒙羞。

面對如此「流氓」,任何政黨都應該即時採取行動糾正黨風,否則整個政黨會被一人所拖累。但有趣的是,民主黨在處理許智峯事件上卻表現得猶豫不定。當年甘乃威的後果有目共睹,更遑論許智峯的惡行遠較甘乃威嚴重。看來民主黨已失去了一貫的立場和原則,竟然縱容許智峯的劣行。

如果許智峯自行辭職,無論對立法會和民主黨來說,都是最好的處理。如果許智峯賴死不走,香港是法治社會,像許智峯違法違規、毫無悔意的議員嚴重損害立法會聲譽,市民可以運用選票,將他逐出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