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法治中立

作為國際城市,特別是以金融與服務為主的香港,最關鍵的是維持法治與社會秩序,而且不能對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地方採取不同的方法進行歧視和不公平的對待。

在當前國際政治衝突嚴重的時期,香港特別需要處身於各種政治衝突之外,但不是逃避,而是不要被利用為政治衝突的工具和地方。

香港不應作為對英、美政治顛覆的基地,應把英、美法制下的逃犯遣送回去。同樣地,香港不應作為內地的政治顛覆基地,應把內地法制下的逃犯遣返內地。假若香港特區政府能夠堅持這個原則,在「一國兩制」的框架內去政治化,以本地司法體制作為中立的機制,便可以免除香港作為海外政治鬥爭衝突的場所,使香港能更有效地作為國際城市、國際金融和服務中心,服務中國和全世界。

香港不需要對內地或海外其他地方從事當地政治活動的人作任何價值判斷,只需要依它們的法律,把犯罪者遣回受審。判決是所屬地的司法體制,與香港無關,香港也不干預別國的司法體系。即使涉及香港居民,但犯事的是在內地或海外,也應該同樣受內地或海外司法體系的審判,香港不應庇護,不應干預來使香港居民有在當地法律下的特殊待遇。

香港的法治是人人平等,因此若對香港居民有特別的庇護,便是違反法治的原則。

如果香港一些人要在內地或海外觸犯當地法紀,他們便要知道後果,不可能逃回香港受到庇護。如果他們的行為有政治因素,就讓他們往別的地方去尋求庇護。香港為甚麼要參與和給這些人提供保護呢?

「一國兩制」首先是不容許香港作為顛覆內地的政治基地。香港法律容許的自由度可能比內地寬鬆,卻繞不過國家安全的《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在香港犯法,在香港受審;在內地犯法,便在內地受審,這是天經地義之事。在任何一個地方經商、生活,總是有不同程度的風險,怕風險便可迴避。不願做中國人可以移民外國,卻不能為了方便這些人而把香港轉變為各種類型逃犯的天堂,破壞香港法治,眾多願意承擔一定風險來港工作、創業、生活的人卻被連累。

香港首先要尊重本身的制度,也尊重別人的制度,不能像英國殖民者那樣,自以為是地強加制度於別人。香港或許可以幫助別的體制發展改善,但方法應是說服與示範,而不是粗暴地否定別人。

內地的制度有待改善,英、美的制度也有眾多的問題,香港亦一樣。合理的方法是互相交流合作,一起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