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普選門檻宜低不宜高

政改諮詢第一階段即將結束,難得的是社會上終形成一個主流共識:普選方案一定要「依法有據」,不能剝奪《基本法》賦予提名委員會「擁有唯一提名權」的法定權力。

有了此共識,香港的普選步伐可說邁出了重要的第一步。但接下來,還有大量問題需要探討,其中參選門檻便是一個大家關注的重點。從傳媒的報道中,留意到各界提交的方案,對參選門檻意見不一:有些建議沿用現時「八分之一」提名委員支持便可「入閘」,有些建議降到「十分之一」,有些更建議可降至「百分之五」,亦有提出「公民推薦」等,可謂五花八門。

至於怎樣才能「出閘」成為正式的特首候選人,有建議必須獲提委會過半數票方可,但亦有反對聲音,認為門檻過高。

筆者認為,普選方案應要兼顧兩方面:一是應符合港人要求「普及參與」的期望;二是要顧及實際的可行性。例如十八學者提出的「公民推薦」,筆者並非反對,只是覺得此方案雖然符合「普及參與」的期望,只是覺得實際可行性方面存在疑問,因為要七萬個市民聯名推薦一名參選者,如何核實七萬個名單已大傷腦筋,萬一有人認為當中存在作弊,提出司法覆核,屆時整個選舉程序如何進行?

早前,筆者與一些工商界人士亦曾就普選機制進行過探討,都認同參選門檻宜低不宜高,而且要讓每位參選者均有公平競爭的機會,所以提出了「界別推舉」方案,相信既可讓港人「普及參與」而又實際可行,詳情明天續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