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光榮入獄 精彩人生

「佔中九男女」被判罪名成立,總算是遲來的公義,但好笑的是,這班當日慷慨「赴義」、表示願意承擔法律後果的主要搞手,來到求情一刻竟是醜態百出,不是作哽咽狀要求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就是一邊假惺惺地說不求情,另一邊則極盡推卸責任之能事,令人嘆為觀止。

像李永達就狡辯涉案日子僅僅手持揚聲器呼籲民眾參與,不應為整個大型長期佔領運動負責;戴妖等人強調無法控制事態發展和控制學生,他們曾要求學生繼續同政府對話,但學生不同意;陳淑莊則連年邁的老母都搬出來博同情,既然如此,當初又何必站出來搶風頭,回家做孝順女不是更好嗎?

出得來行,遲早要還,這道理連蠱惑仔都懂,佔中九男女個個飽讀詩書,滿肚墨水,有的更是法律學者或律師,明知怎樣包裝美化「違法達義」,違法的本質始終不變,那就應該視入獄為光榮,何必求情?戴妖就最虛偽,經常拿馬丁路德金、聖雄甘地自比,但人家為了爭取心目中的公義,入獄就入獄,被判刑就被判刑,哼都不哼一聲。還有,戴妖隔三差五就跑到台灣播獨,但綠營最初為了爭取台獨,成員被捕入獄還不止,有的更自焚,連命都不要。相形之下,九男女不覺得醜嗎?

正如他們的戰友、公民黨楊岳橋所言,留案底會令人生變得更精彩,歡喜都來不及,應該開香檳慶祝才對。當然,如果有人擔心每月十多萬元的立法會議員薪津化為烏有,那的確是值得喊的一件事。試想想,叫叫口號、玩玩拉布,高薪厚祿就袋袋平安,如此筍工,打着燈籠再也找不到第二份。不管怎麼說,外交部已明言「中央政府堅定地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懲治非法佔中的主要組織者和策劃者」,但包括漢奸黎和李漢奸在內的三十多名黑手及搞手至今逍遙法外,律政司還要庇奸護惡到甚麼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