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在內的「佔中九男女」被判罪成後,他們走出法庭面對媒體時無論如何表現輕鬆,「強裝笑容,硬奏凱歌」,高喊「無錯,無悔,無懼」,他們在香港這個法治社會都成了有罪之人,他們的罪行傷害了香港社會和公眾利益。不管他們如何為自身罪行塗脂抹粉,或「大義凜然,慷慨激昂」,他們都罪責難逃,都要受法律制裁。
他們的故作輕鬆,嬉皮笑臉,只會醜上加醜。他們的死不悔改,滿口叫囂,只證明他們賊心不死,還想捲土重來。這也提醒港人對落水狗不可有半點「費厄潑賴」精神,小心他們上岸之後,「聳身一搖」,濺出污水,還會咬人的。何況違法佔中的最大黑手及前線總指揮黎智英、李柱銘之流依然逍遙法外,四年半來依然變本加厲狂噴毒汁,繼續「煽惑公眾」要「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為發動所謂「二次佔中」添油加柴,大造輿論。
今次「佔中九男女」獲罪,是從鼓吹「公民抗命」、「違法達義」始,由此設計了「佔領中環」破壞交通和社會秩序、引發動亂的行動。他們的行動有「理據」、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做了大量的宣傳和動員,還糾集了所謂「三千死士」,還搞過規模可觀的「實戰預演」。這是反中亂港集團策劃的、回歸以來最大的違法破壞的政治行動,目的是要在「政改訴求」、「爭取真普選」中將「一國」和「中央」的權責摒出「一國兩制」的憲政框架,為香港「完全自治」、成為「政治獨立實體」、甚至乾脆尋求「港獨」奠定基礎。
經過近二十年的逢中必反,他們十分清楚,這次「佔中」行動無論成敗,都會把他們推動的所謂民主運動「提振」到「本土自決」和「港獨興起」的層面。後來的旺角暴亂、「港獨」登堂入室都證明了這點。之後,他們還沾沾自喜的「預言」,「佔中」、「雨傘」雖受「重挫」,但「本土」和「港獨」在年輕人身上展現了「抗爭精神」,「佔中」和「雨傘」「雖敗猶榮」。那個戴耀廷,四年多以來不是到處亂竄為「港獨」張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