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禮崩樂壞,烏煙瘴氣,從達官貴人僭建醜聞長爆長有可見一斑。不同的是,高官被揭僭建總是被反對派窮追猛打,彷彿「死罪」,而反對派僭建則是「在所難免」,無人追究,讓人見識何謂「法律面前有人更平等」。
最新捲入僭建醜聞的是參選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的司馬文,司馬文本身是前公民黨黨員、現任區議員,擁有豐富從政經驗,而他的妻子則是政府規劃師,可謂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十年前司馬文位於西貢清水灣道的寓所已被揭僭建,然而司馬文一直「睬你都傻」,甚至寧願被「釘契」都不清拆,足證其眼裏根本就沒有王法,要不是今次為了補選立法會,擔心因僭建問題淪為政敵的攻擊把柄,他是不可能「幡然醒悟」靜悄悄地處理僭建問題的。
絲毫不出意料的是,面對司馬文的僭建問題,一眾反對派政客完全一改平時對官員僭建的「殺無赦」態度,變得寬容大度,不是說住大宅僭建「在所難免」,就是沉默不言,甚至讚賞司馬文「開誠布公」,顛倒是非,莫此為甚。最惡劣的是,有公民黨議員甚至不許別人評論司馬文僭建,為了護短而不惜剝奪輿論監督權,這種事恐怕只有本港的法律精英才做得出。
說起反對派的僭建、霸地及漏報利益等醜聞,簡直比懶婆娘的裹腳布還要臭、還要長。當中最猖狂的莫過於人稱「盲毛」的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其淺水灣道豪宅「車房變住宅」醜聞被揭八年,她不僅拒絕還原,更揚言不能清拆,其厚顏令人嘆為觀止。還有人稱「漢奸黎」的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其何文田寓所僭建物更是「拆完再僭」,而再僭建範圍比上次更大更豪,同樣的,反對派人士對此選擇了默不作聲,彷彿沒事發生;至於壹傳媒出售《壹週刊》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當中疑雲重重,不僅破壞法治,更嚴重衝擊金融市場的透明穩定,對此,反對派固然是例牌護短,本港證監部門也未見有任何動作,坐視有人利用賣盤消息操控市場,上下其手,真是咄咄怪事。有人質疑黎智英不僅有司法保護傘,更有金融保護傘,顯然不是沒有根據。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事實上,本地反對派的最大特色就是雙重標準,寬己嚴人。對於官員涉及不法,他們死咬不放,上綱上線,有如包公上身,但對自己及自己人違法亂紀則換了另一副面孔。別看他們時常將「民主」、「法治」掛在嘴邊,將「捍衞核心價值」喊得震天價響,說穿了,「民主」是無法無天的遮醜布,而他們捍衞的充其量不過是一己之私的「法外特權」而已。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達官權貴僭建淪為常態,僭建甚至被視為「身份的象徵」,歸根究柢就是港府其身不正,或有法不依,或投鼠忌器,結果有法等於無法,反觀小市民就沒有那麼好運氣了,哪怕是在窗口加一個晾衫的伸縮棍,哪怕是賣一文紙皮,哪怕是因為眼睛不好使誤拿一卷印花,政府都是要拉要鎖,鐵面無私。「竊鈎者誅,竊國者侯」,正是香港現實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