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女神蒙住雙眼,看不清被審判的對象,是表示不徇私、不留情地履行正義。可惜說是一回事,做是另一回事,號稱法治之區的香港,不僅檢控、判刑因人而異,甚至連保釋都有雙重標準,令人哀嘆法治精神已經淪亡。
昨日有團體先後前往律政司、特首辦及終審法院示威,批評退休警司朱經緯被判囚三個月是過重,涉及司法不公。示威者亦不滿朱經緯候判期間被法官拒絕保釋,令他在獄中度過生日、冬至、聖誕及新年,反觀多名被控暴動罪的「重犯」卻獲得保釋候審,以致部分被告更棄保潛逃,他們要求司法機構就事件展開內部調查,以挽回市民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公道自在人心,示威者的質疑道出了不少市民心中的疑惑,為甚麼司法對特定政治立場的人士總是網開一面,而其他人則無此待遇,難道連保釋都不能一視同仁?
事實上,朱經緯案及七警案的判決都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回響,原因不是說警察犯法不該判刑,而是司法機構在處理佔中案時嚴重不公。可以看到,被指執法過當的警員紛紛鋃鐺入獄,而大多數佔中禍首卻一直逍遙法外,以壹傳媒老闆黎智英為例,被指為佔中黑手兼最大金主,當初曾被警方預約拘捕,如今三年多過去,律政司仍不敢起訴他,讓全世界見識何謂執法有罪,犯法無事!有人質疑港府懼怕外部勢力,投鼠忌器,司法機構則淪為反中亂港分子的保護傘,顯然不是沒有根據。
黎智英還被踢爆向反對派政客秘捐四千萬元黑金,結果收黑金且「袋住先」的固然袋袋平安,送黑金的一樣毫髮無損。相比之下,建制派的前立法會議員程介南就沒有那麼好運氣了,儘管收受的利益比反對派政客少得多,但最終失去議席之餘復被判囚,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如果說當局不是雙重標準,反對派沒有司法特權,小學生都不會相信。
最近引起全城沸沸揚揚的高官僭建事件,不僅彰顯反對派的虛偽,亦再次暴露當局執法上的欺軟怕硬。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大宅僭建被揭,儘管她本人再三道歉並立即安排人手清拆,當局也派人前往執法,反對派依然不依不饒;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僭建地下「唐宮」,他本人與特首寶座失之交臂且不說,其妻更被告上法庭及罰款;但另一邊廂,本土派議員毛孟靜被揭「車庫變住房」醜聞達八年之久,她本人拒不清拆,地政總署、屋宇署等衙門亦長期坐視不理。原來,港府的有法必依,是針對建制派及普通市民而言,至於反對派政客,則享有治外法權、免罪金牌。
自從佔中一役,香港社會撕裂成黃與藍兩大陣營,而修補社會裂痕,端賴司法公正無私,可惜事實是恰恰相反。司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當司法機構也染上鮮明的政治顏色,縱然司法女神仍蒙上眼睛,法律面前也不可能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