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讓城管的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不容否定,城管對於城市,地位十分重要,貢獻十分卓著。維護城市秩序與穩定、文明與繁榮等都有他們的份。這些貢獻是不容抹殺的,不管人們對城管如何看待。文明的事,似乎總與城管無關,與領導的管理有方有關。如同農民工在城裏蓋起高樓大廈,卻沒有農民工一塊立身之地一樣。對於城管來說,僅道一聲辛苦是不夠的,還得道一聲尊嚴屬於城管。

執法粗暴 留下罵名

城管留下的罵名也是不少,這或者是越界越法,執法粗暴,踏破人權底線,破壞小攤販財產,甚至搶奪小販的活命生存工具。有人據此配圖,或把打砸搶的視頻配上鬼子進村的音樂,極盡醜化之能事。有人提出要城管去釣魚島,必是英勇無比。更有甚者,有網民對城管發出威脅,小心日後拉清單之類。電影《小兵張嘎》裏關於漢奸的話語,用在城管的身上,充滿着諷刺意味。

從心理學上來說,人們都有逐惡的本能,即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城管做的好事,人們視為理所當然,小部分城管們做的壞事,卻惡名遠揚。如同太陽的黑子遮不住太陽的光芒一樣,極少數城管的惡行並不能否定城管的偉大。讓城管成為作惡的代名詞,並不是城管本身,而是城管成了地方領導的工具,讓城管的公共屬性變成領導的私人屬性。城管的作惡,實質是地方領導的作惡。

城管做的這些侵害人權之事,畢竟是少數。在網絡時代,少數也會演化為多數。多數不是事實上的多數,而是社會輿論。形成了社會輿論,少數如同變戲法,成為不是多數的多數。輿論是個好東西,讓城管的暴力執法不斷下降。

輿論的曝光,只是小概率偶然事件。很多事件,大都難以曝光。有些領導,為了面子和官位,在事情發生之後會以各種方式掩蓋,甚至濫用權力,禁止在網上傳播,即使傳播也會及時消滅在傳播萌芽狀態。人人都喜歡城裏的探照燈,都喜歡光明,卻不喜歡燈下黑,即使燈下黑存在,人們都選擇無視。地方領導都愛光明,燈下黑的醜陋,地方領導是最不願意看到的。城市的光環,部分由城管維護,光在領導身上,黑卻在城管身上,這是光明中的不光明,神聖中的不神聖。

加強培訓 納入正軌

用辯證法來說,城管的好不能掩蓋城管的惡,城管少數人的惡不能掩蓋城管的好。但辯證法不能用變戲法的態度來對待,需要用科學的態度來對待。科學的態度,就是制度與法治的態度。

發揮城管的好,有效避免城管的惡,還得從以下三個方面着手為好。第一,城管制度化,讓城管受制度的約束。沒有制度化約束,好城管也會變成壞城管,壞城管就如同鬼子村,無惡不作。制度化就要給城管一個名分,不能讓城管當窮人家的小妾,既無名分,又沒權力,地位還低,只幹活,吃飽肚子。也就是說,讓城管具有正式編制,有地位,有名譽,有權力,有責任,有義務,有擔當。

第二,讓城管法治化。城管具有公共屬性,不能成為地方領導隨意使用的工具,又如同抹布一樣,用完就丟棄。一旦城管出事,就以臨時工的名義開除了事。城管的公共屬性的權力受到約束,公民權利得到保障。城管要納入法治化管理的軌道,否則城管必然出軌。

第三,加強對城管的培訓,培訓他們的法治意識、城市公德意識、執法意識。對城管不進行培訓,把城管當成燒火棍,拿起來就用,用完就扔,這既不科學,也不人道,更不符合城市文明的發展。

城管是城市文明的標誌,是社會進步的尺子。善待城管,就是善待自己。城市的和諧共生,離不開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