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律政失誤 敗壞法治

律政司近年頻頻出錯,濫用「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檢控,遭法庭「廢武功」,掀起翻案潮。在去年九月一宗財務詐騙案,竟容許兩名涉放高利貸及洗黑錢的財務公司職員免起訴及充當證人,遭法官批評辦事輕率,結果九名被告全部脫罪。故此律政司又甩轆,本來不是甚麼天大的奇聞,不過這次情況更離譜,日前一宗涉及五男女的管有爆炸品案,肩負止暴制亂重任的律政人員,檢控書上竟然連被告的名字也寫錯,法官將案件暫停,要求律政司處理,最終三名被告當庭釋放,警方又再度拉人,實在貽笑大方。

檢控書出錯「一單都嫌多」,香港法律要求控方負責舉證,並且要達到毫無合理疑點才能定罪,因此律政司作出檢控時必須確保案件細節資料準確無誤,即使是所謂「小學雞錯誤」,一方面對涉案人士包括受害者恐怕會造成不公,另一方面亦影響審訊進度,浪費納稅人金錢。

上樑不正下樑歪,自從鄭若驊出任司長後,鄭本身與部門都是醜聞不絕,尤其是庇護黎智英最破壞法治形象。黎涉案纍纍,刑恐東方報業集團記者案,拖延超過兩年不檢控,成為一個極壞的例子,令大眾以為犯法不用承擔責任。今次檢控管有爆炸品,竟然當庭放人,更加使年輕人心存僥倖。

往後將會有更多涉及暴動的案件上庭,而且都是在混亂情況下拉人,舉證方面相當困難,更加需要小心謹慎的檢控工作,但看律政司連一般案件也弄得一塌糊塗,可想而知,未來當暴動案件陸續審訊的時候,將會連番出現混亂情況。律政司本身的檢控人員質素參差,流失率又高,經常需要外聘律師擔當檢控工作,但法律界潛伏大量黃絲,他們與反對派及示威者同一鼻孔出氣,若有這些人擔當檢控工作,等於引狼入室,後果不堪設想。止暴制亂遙遙無期,律政司實在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