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港英餘孽爭捧曾爵士

今日的香港群魔亂舞,不止牛鬼蛇神齊出洞,就連舊電池都爭相刷存在感。曾蔭權爵士禍港七年,期間曾出任政務司司長的唐英年,對其前上司獲終院判處上訴得直喜形於色,揚言這是「冤獄」,更認為中央應頒授曾爵士國家領導人的頭銜。見過厚面皮的,未見過這麼厚面皮的,水退過氣高官為聲名狼藉的前上司背書,對中央指指點點,讓人見識何謂物以類聚、恬不知恥。

眾所周知,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因為無申報租住一間廣播機構股東的深圳大宅,其後批出數碼廣播牌照,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他不服上訴至終院,判詞指原審法官處理「明知故犯」及「嚴重性」兩項罪行元素時,未有對陪審團作出足夠指引,故裁定其上訴得直。換言之,終院認為問題出於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出錯,並非等於曾蔭權清白,遑論冤獄。在社會一片混亂之際,舊電池這麼快就出言向中央施壓,到底有何居心,不能不令人有所聯想。

當然,為曾蔭權鼓與呼的還有一干洋奴漢奸,「民主阿婆」就聲稱要設宴慶祝;「政治主教」又借神的名義招搖撞騙,加上現屆政府被反對派一鋪打殘,港英餘孽一時間深感形勢大好,鬆毛鬆翼自不待言。

公道自在人心。別說這幫餘孽大都是賣港賊,言行無足輕重,即使唐英年也是知法犯法,僭建風暴弄至一身腥,連特首寶座都丟失。事實上,「蔭權之亂」導致香港今日樓價高企、供應不足、上樓難於上青天的死局,也是民怨最大泉源,林鄭政府淪為落閘政府,房屋問題肯定是其中一大死因,作為前班子的第二把手,唐英年可以推卸責任嗎?

當司法刀把子牢牢掌握在洋人及其代理人手裏,法律面前從來都是反對派更平等,有錢人又再高人一等,有錢有得上訴,有錢有機會得直。一言以蔽之:你的財力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