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看今朝:政府仇富?

曾蔭權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成立一個一百億元的「關愛基金」,由政府與商界各出資一半,為基層市民提供多方面的支援。

突然,我想起小時候父親對我的訓話。他說,做人不可以忘本,記住發財的時候要立品,要懂得「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這是一種個人承擔,是一種自發性的行為,人家捐不捐錢是人家的事,我們不需要多問;人家叫你捐錢的時候你才去捐,那不是自發的,是他人勸誘的,不算善行,最重要的是,我們主動承擔了自己的責任那就行了。

我常以此為家訓,在懂得賺錢之後,我都會主動地定期捐錢,回饋社會,履行「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責任,我亦常以此為誡。

我身邊的朋友,他們沒有捐錢嗎?不是的,他們都肯主動捐錢,而且數額往往比我多。現在社會說仇富,難道真的是這些富人一毛不拔、自私自利嗎?

現在的仇富現象,很明顯根源在於社會財富不平均,基層上位無門,而針對富人一毛不拔的評價,我很少聽說。反而多數聽到,特區政府有龐大儲備,卻吝於富民,還要搞甚麼資產審查,這又算是甚麼?

我又突然想起,美國有比爾蓋茨和巴菲特呼籲美國富豪在身後捐出至少一半財富用於慈善。現在,香港特區政府呼籲商人加入「關愛基金」,性質都是一樣,只是發起的對象不同而已。有人說,看來並非只是市民仇富,就連特區政府亦仇富,要拿富人來「祭旗」,把市民的怨氣轉嫁到富人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