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討債最忌沒欠單

春去秋來冬將至,北京圓明園慘遭火劫已經一百五十年了,廢墟遺址少不免舉行紀念活動,悼念英法聯軍那一把強盜之火毀我萬園之園。當然了,英國和法國元首不在受邀之列,外國民間友好尤其是樂意交還贓物的善長仁翁則是倒履相迎。

咦,世態炎涼的滾滾紅塵還有甘願完璧歸趙的老實大好人麼?有的,一位來自新西蘭名叫瑪麗‧伊麗莎白‧鮑琳的良家婦女就跟她的兩個兒子一起把一對珍貴瓷瓶親手還給圓明園,而且替她的祖先向中國人民謝罪,希望得到諒解和寬恕。

然而,有一個問題非常棘手,還得了一件賊贓,尚有千千萬萬件;更加頭痛的是,身為被洗劫一空的苦主,中國人根本不知道圓明園失去了多少寶貝。因此嘛,北京當局發表全球倡議書,主張歸還被掠奪的文物,基本上純屬廢話。

據估計,散失國內外的圓明園文物至少一百五十萬件,不過圓明園管理處主任陳名傑承認,由於「陳設清冊」可能毀於戰火,因而失去精確依據,一百五十萬這個數字也是靠猜。

連欠單也沒有,你討得了債麼?怎樣討?向誰討?即使討回來了,你能夠確定是你的失物嗎?

依我說,討債最忌沒欠單,空喊幾句血債血償等於雞同鴨講。圓明園主張歸還文物必須先搞清楚失了甚麼嘛,有了明確欠單你才可以理直氣壯以導遊阿珍的口脗討債: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