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學投資二千八百多萬元開公司,搞研發中藥生意,四年後,理大把股權以一百一十萬元售予第三者,賠本二千七百多萬元。理大解釋:蝕的非真金白銀,只在開始時投入過約十萬元現金,其餘款項只屬注入該公司的知識產權價值而已。
然而,二千多萬元知識產權價值在短短四年內幾近完全蒸發,究竟出了甚麼問題?理大稱是因為業內競爭劇烈所致,但並未透露資產貶值詳情。到底是公司經營不善,未能及時出售知識產權套現?還是在公司成立時故意誇大資產值而另有企圖?
據報,在公司成立時,四名理大校董投資一千八百萬元,換取百分之四十二股權。這筆資本有否如數繳足,理大沒交代。會否因理大資產大幅撇帳,而「親家兩免」,股東應繳股本亦相應撇除,視交易如寫在課堂白板上的字,抹了算?實質上,這一千八百萬元是購入理大注入知識產權百分之四十二權益,應歸理大所有,若未繳足,理大須全力討回。但若已繳足股本,這四名校董斥巨資買的中藥發明瞬間化為烏有,遭遇豈不跟「寶藥黨」受害者類同?
大專院校烏煙瘴氣,不僅此例。港大醫學院院長盜騙捐款坐牢;中大校長劉遵義遭學生質疑「不務正業」;倡全球注射人類豬型流感疫苗,卻同時收受疫苗製造商利益。盲目信奉「學術」權威者,仍不擦亮眼睛,更待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