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港英地雷 亂象根源

熟悉歷史的人都知道,英國撤出任何殖民地前都會埋藏各種地雷,設置各種障礙,挑起各種矛盾,以求製造長期混亂和衝突,從中渾水摸魚。英國前首相卡梅倫也曾承認,世界各地許多歷史性問題都與大英帝國留下的遺產有關。香港問題尤其嚴重,港英政府早在撤退前許多年就開始精心部署,在各個領域布下暗樁,埋下禍根。反觀當年中央政府為了確保順利回歸,採取極為寬鬆的政策,港英管治班子幾乎原封不動過渡到特區政府,以致充斥餘孽和無間道,他們對中央或陽奉陰違,或暗中作梗,或公開對抗,成為回歸後所有亂象的根源。

司法領域的情況最明顯。有位退休裁判官慨嘆香港法官大多恐共反共,八成半是黃色立場。他們自視過高,自我膨脹,將司法系統打造成獨立王國,一來阻撓港府施政,二來對抗甚至凌駕中央。而這正是當年港英政府埋下的禍根,許多法律界人士包括所謂法律學者早已被殖民者洗腦,心中只有英國而沒有中國,只有英女王而沒有國家民族,怎麼可能維護司法公義?怎麼可能維護國家安全?

司法獨大導致司法不公。這些年經常聽到法官稱讚被檢控的暴徒,甚麼「品格高尚」、「富有理想」、「優秀細路」等等,反而執法者及證人往往被質疑「不誠實」、「不可信」、「不可靠」,結果上演一幕幕「警察拉人、司法放人」的鬧劇。欲赦之罪,何患無詞,單憑一句「疑點利益歸被告」,就可以公然放生,即使沒有疑點,法官大人也有本事在雞蛋裏挑出骨頭,問你服未?

最近反對派尤其是法律界刻意挑起「三權分立」 的爭論,明眼人都看得出,其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司法獨大,以便繼續充當反中亂港勢力保護傘。中央推出《港區國安法》,本來就是為了打破司法獨大,消除司法亂象,奈何港府畏首畏尾,空有嚴刑峻法,卻發揮不出應有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