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十二偷渡客

十二偷渡客事件擾攘一、兩周後,近日沉寂下來,為何偃旗息鼓?可能是偷渡客的家人和支持者總結過往的回應,發覺路線錯誤。

最大的錯誤,是夥同反對派議員開了個蒙面人記者會。本來記者會目的是訴之以情,以家人身份向公眾哭訴:十二人突然失蹤,只是接獲特區政府通知,因偷渡越境被內地海警拘捕,現扣留在鹽田看守所,不能與外間通訊,家人不能探望,請內地律師去見當事人也遭到刁難拒絕,連患病也不能把藥物送去。記者會其實很失敗,一眾家人蒙面,身份不清,說服力不足。有父親說兒子是出海釣魚,無辜被扣。十二人同行,不可能既有人偷渡,也有人去釣魚,他們到底為何聚集外海,說法自相矛盾。

找反對派議員也是錯誤策略。反對派議員一向批評特區政府,攻擊內地,很難取得內地信任,本來打算溫和處理,會因此變得嚴厲,偷渡罪變了組織教唆,罪名更重。如果通過反對派議員找內地律師作代表,他們能找到的,很大程度是一些異議者律師,與公安當局關係欠佳,恐怕會把問題複雜化。

有反對派議員要求內地政府把十二偷渡客直接遞解回香港,十二人因偷渡嫌疑被內地公安拘留,當局自然應先查明這班人為何在有關水域聚集,是否涉及犯罪,依內地法律扣留、調查、起訴上法庭,是法律的要求。如果證明確實犯法,先應在內地接受懲處,然後才遣送回港,是合乎法治的處理,怎麼立法會議員竟把法治放到一邊,要求內地政府不依法處理,按他們去年成功反對的《逃犯條例》修改版本遣返香港呢?

這次開記者會的目的,是否在發動國際力量去干預內地執行法律?如今已有不少外國政客發了聲明,要求內地撇開法律,把十二偷渡客遣返香港,不過看來無甚效果。這些外國政客根本就不顧事實,把事件說成是十二人爭取人權被內地拘捕,這種歪曲說法在本港輿論爭取不到同情,因為香港傳媒一早清楚報道,十二人犯的是涉嫌收藏槍械、炸藥、鬧市中設工場製造汽油彈等控罪,並非單單是異見分子。

有家人發聲明表示當事人與另外十一人到台灣尋求庇護後失聯,不知下落,亦無法得知他的基本權利是否得到尊重,要求國際社會關注。這個聲明也被網民嘲笑,指家人為何不先夾好口供,說清楚十二人到底是去偷渡還是去釣魚,以免國際友人錯誤支持。

香港一些支持者近日發動國際簽名,要求內地政府把偷渡者遣返。也有人呼籲手足齊寄信去鹽田看守所,向十二偷渡客恭賀中秋,至於信件能否成功送抵,則未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