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庇護黎智英為首的反中亂港集團是有一個保護傘群組,主要由行政、立法、司法中人和某些媒體組成。其中黎智英本人就經營媒體。這個媒體顛倒黑白、混淆視聽,把反中亂港的種種歪理邪說、禍港殃民之談吹噓成「爭取民主、自由、人權」、「守護香港核心價值」、「抵禦中共荼毒」……有了這樣的自我吹噓和「價值肯定」,也就為行政、立法、司法中人為反中亂港集團充當保護傘提供了「理據」和「心理安慰素」,讓他們「理直氣壯」。於是乎,黎智英及其媒體、大大小小的反中亂港分子就更加氣燄囂張,老虎屁股摸不得。
不過,「倘若惡魔噴毒火,自有擒妖打鬼人」。黎智英之流、保護傘群組並不能「惡晒」,香港愛國愛港力量、堅持國家民族正義立場的媒體正是他們的剋星。正義媒體無畏無懼的揭露黎智英之流的罪惡,批判他們的謬論;無畏無懼的抗爭黎智英之流、「保護傘」的卑劣無恥、徇私枉法,揭露他們的鬼蜮伎倆和險惡居心。於是,人們看到黎智英涉刑恐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案,正義媒體和黎智英及其保護傘的鬥爭多麼艱苦艱辛,看到了香港的法治已被他們的沆瀣一氣糟蹋成甚麼樣子!
三年前黎智英對正常採訪的東方記者惡言相向,破口大罵:「×你老母×」、「我實搵人搞×你」。三年後,在本案法官對黎智英「無罪」放生判決下,我們真的看到了香港的法治和法律的公平公正是怎樣被保護傘「搞」得烏七八糟!
保護傘再次發揮作用,最受鼓勵的當然是黎智英之流和反中亂港集團及其媒體,尤其是在黎智英之流多案纏身,包括干犯國安法纏身的「嚴峻形勢」下,保護傘一股暖流注入其心頭,一個庇護判案再次樹了「典範」,這是向誰叫板?向誰挑釁?向誰展現保護傘群組的牢不可破?向誰表明香港法律還是由他們任意把玩?
在社會輿論巨大壓力下,這個案子律政司「最後一日」作出上訴,然後續如何,「外人」無底,惟保護傘心中有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