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黑暴棄保潛逃 司法輕視縱容

近日網上最流行的潮語:「兄弟爬山,我去荷蘭。」說的是「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沒有按保釋候審的要求,於本月四日按時到警署報到。據報他已於當日乘坐航班離港,撇下「手足」兄弟,實行遠走高飛,你死你賤,「着草」荷蘭阿姆斯特丹。這句及時「語」,大有嘲諷那些還在盲目地逞英雄上街「和你×」的盲動青年:「兄弟我已着草走為上着,你哋繼續爬山吧!」公民黨楊岳橋話齋:「留案底,人生更精彩!」就留下你哋班傻仔繼續精彩吧!

陳家駒着草逃避刑責,最少說明三個問題。首先,搞「港獨」是嚴重的刑事罪行,分裂國家、破壞「一國兩制」沒有好下場。即使「港版國安法」未立法執行,按香港現行法例刑事罪行第九及第十條,煽動叛逆分裂是嚴重罪行。陳家駒自知罪孽深重,便圖一走了之。出逃事件警告當下那些還舉着「香港獨立」橫額或標語,高叫「香港獨立,唯一出路」非法集會示威「矇查查」的人,必須考慮犯法的下場。其次,陳家駒輕易棄保潛逃,證明法庭法官所代表的司法機構極度忽視黑色暴亂被捕疑犯所犯罪行的嚴重性,輕視疑犯棄保潛逃的危機性及引誘性。綜觀整整一年黑色暴亂中被捕疑犯均獲低保條件候審,保釋金平均大多是一千至三千元,未能反映罪行嚴重性,間接鼓勵疑犯着草。即使被警方拘捕而未交庭審的疑犯,也往往出現在警方拘捕階段「踢保」的情況,說明現時掌握獨立審判權的香港司法機構、法庭法官存在嚴重的偏頗縱容黑暴疑犯的問題。倘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對這種司法漏洞不能撥亂反正,將來港版國安法立法生效之後,司法機構又怎能有效配合執法,及時儆惡懲奸呢?

外國特務 予取予攜

再者,陳家駒公然着草荷蘭也反映外國政治勢力粗暴干預中國內政,插手香港事務,是搞港版顏色革命的鐵證。試問沒有外國外地特務情報機關的安排配合,沒有外國外地政治勢力的穿針引線,沒有外國主子提供政治庇護和安家費,一個普通百姓可以潛逃萬里之外又能在異地生活立足嗎?陳家駒着草成功正好說明現行香港的保衞國家安全沒有防盜閘,是「不設防」城市,反映香港在維護國安問題上被外國特務黑手予取予攜的可憐境況。

筆者日前去信人大常委會就港版國安法的立法內容,以「23萬監察」發言人的名義提出「十點建議」,其中第五項建議是有關執行機構和執行機制。筆者建議:「港版國安法的執行機構和執行機制,可參考澳門特別行政區十年執行國安法的經驗。國家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配置有關的執行機構,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及指導和協助香港警隊組成專責執法隊伍進行執法及支援事宜。」及後看到不約而同的好消息。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表示,香港警方將籌備成立新部門落實配合人大港版國安法的通過實施。新部門將由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直接領導、統籌情報搜集、調查執法及訓練等工作,填補自回歸後警方政治部被取消的空白,才能稍為平衡在港美國逾千、英國八百使領館龐大僱員的陣勢下,解決執行港版國安法無兵司令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