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楫中流:以牙還牙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日前主持《二○一九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會議選主席環節時,裁定工聯會議員郭偉強出言冒犯,將其驅逐離開會議廳。由於首次有建制派議員被泛民主派的會議主席驅逐出場,親泛民媒體及泛民支持者喜不自勝,咸認為泛民在修訂《逃犯條例》一役中小勝一仗。

泛民、建制兩派在議會的政治惡鬥誰勝誰負,筆者並不關心,但本文擬從維持議會秩序及議員言論免責的角度,評論涂謹申日前主持會議時驅逐議員離場的正當性。作為一個在立法會八年,左攻親共建制狗黨,右伐偽民主派政棍,批判特區政府的倒行逆施聲色俱厲的反對派議員,筆者從事議會抗爭,有多次被逐離場的經驗,記憶中因為言論有冒犯性及侮辱性被逐出會議廳是絕無僅有,每次被逐都是因為有肢體動作。

《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1(4)條規定:「凡對立法會議員使用冒犯性及侮辱性言詞,即屬不合乎規程。」郭偉強批評主持會議的涂謹申「不要扮垃圾,應給予些少尊嚴自己」,涂認為言論具冒犯性,要求郭收回遭拒,於是「行使主席權力」驅逐郭偉強離場。根據立法會會議紀錄,時任民建聯立法會議員程介南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的立法會會議,投訴時任民主黨議員楊森在發言中幾次形容他和曾鈺成「所說的根本是垃圾」及是「垃圾的言論」有冒犯性,時任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裁決指「『垃圾的言論』……這詞句不足以構成對議員人身的冒犯」。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時任立法會議員陳偉業以「垃圾局長」稱呼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被建制派議員投訴「發言時使用冒犯性語言」,時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的回應是:「出席會議的政府官員與議員享有同等地位,所以議員發言時,不應對出席的官員使用冒犯性語言」,並向陳偉業提出警告,但沒有裁定陳違反議事規則。

「垃圾」一詞不是「非議會語言」,將另一位議員的品格形容為「垃圾」,則有可能違反《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1(4)條的規定。郭偉強揶揄涂謹申「不要扮垃圾」是否「冒犯」,顯然是有爭議的。涂謹申是根據立法會《內務守則》,以法案委員會出席委員中最資深議員身份,在首次會議主持選舉主席,但《內務守則》並無釐定其權力範圍,所以更應審慎行使驅逐議員離開的權力。

泛民議員常有「違反」議事規則被建制派的主席逐出會議廳,今次民主黨涂謹申「濫用」主席權力,以牙還牙,驅逐一位建制派議員離場,限制議員言論自由,建制、泛民真是沒有誰比誰更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