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應繼續打擊假難民

免遣返聲請機制已遭濫用,假難民留港目的只是為搵食,從事黑工、賣淫或被黑幫招攬從事不法活動等,去年涉案被捕人數為三百三十二人,今年頭兩個月則有三十四人,嚴重影響本港治安。

修訂《入境條例》雖然能夠阻止部分假難民拖延在港,但仍不能根治問題,因為不少假難民會經提交聲請取得「行街紙」,大部分聲請人其實是「假難民」,他們濫用聲請機制以留港從事危及市民人身安全和破壞治安的勾當,包括涉嫌強姦、販毒、爆竊、打鬥、鬧市斬人等個案,甚至會加入黑幫做打手,作奸犯科,令本港治安惡化。

申請聲請者乘坐所謂的「難民直航團」抵港,多數來自南亞或東南亞地區,惟這些國家並不是處於戰爭狀態,「假難民」以在國內受迫害或酷刑為理由來港尋求政治庇護,是何等的荒謬。

港府在處理假難民問題時,必須清楚查究聲請人士是否在來源國受迫害或酷刑,亦要檢視協助他們入港的中介人有否違反香港法例,例如逃稅、洗黑錢、協助及教唆假難民湧港提出酷刑聲請、包攬訴訟等情況,如有發現,應立即作出適當的法律行動。

保安局雖然簡化甄別程序,縮短提交聲請的期限、縮短提出上訴的法定時間,但假難民來港和滯港的誘因實在太大,聲請申請人尋求香港庇護期間,可以領取每月人道援助津貼約三千元,並且獲得法律支援,現時等候上訴及司法覆核的個案約有逾萬宗,港府每年為聲請個案支付開支為十多億元。

筆者促請當局參考外國做法,設定人道援助津貼及公費法律支援合理上限,防止聲請者濫用程序及虛耗公帑;延長羈留曾犯嚴重罪行、危害治安的聲請人,以減少他們來港的誘因,並阻止部分等候聲請結果的人參與違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