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楫中流:衡工量值

政府收緊長者綜援政策,提高申請長者綜援年齡門檻,「IQ爆棚」但刻薄寡恩的勞福局局長羅致光為他的虐老、辱老政策解畫,胡謅甚麼「當大家都一百二十歲時,六十歲啱啱是中年」,所以,六十至六十五歲的「中年人」不可以申請長者綜援,應該要自力更生搵工做。四月初,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公聽會上,六十七歲退休基層公務員黃月嫻女士哭訴長者搵工遭年齡歧視的苦況,希望政府改善協助長者就業政策,羅致光態度冷漠、輕蔑,回以「可以搵勞工處協助搵工」,聞者憤然!

政府一方面侈言安老,另一方面又要長者自力更生,不想自生自滅的長者惟有努力搵工做,但面對職場的年齡歧視日趨嚴重,加上勞工處為求助的長者轉介就業績效不彰,想搵份工活命十分困難。根據立法會秘書處文件顯示,去年有一萬一千九百多名五十歲以上的人登記使用勞工處就業服務,獲聘的有二千零四十四宗,成功率約百分之十七,其中六十歲或以上獲聘人數只有四百四十四人。羅致光卻硬拗為:「就六十歲或以上的年齡組別,勞工處成功轉介就業的個案數字低,但這或非實況,因為部分人是到勞工處找資料再自行求職。」然而,勞工處為長者配對工作後,還要僱主不會年齡歧視,願意聘請,才是配對成功,又豈是狗官一句「可以搵勞工處協助搵工」可以了事!

審計署最新一份衡工量值報告書(第72號報告書),在第三章「勞工處提供就業服務」部分指出,已登記求職人士、工作轉介次數、直接轉介的就業個案數目等數字都有減少,顯示求職人士的需要已經改變,勞工處需要全面檢討,應對有關問題。至於為年輕求職者提供的展翅青見計劃及為中高齡求職者提供的中高齡就業計劃,分別出現參與人數下降或完成率下降問題,有需要改善。

從審計署報告書內容可見,勞工處在「提供就業服務」工作不力,違反「衡工量值」原則。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收到審計署長的報告書後,可以就報告內容進行公開聆訊,邀請政府官員及公共機構的高級人員出席公開聆訊,提供解釋、證據或資料;之後把聆訊結果寫成報告書,提出批評或建議,要求政府跟進。筆者曾擔任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委員六年,愚見認為第三章有關勞工處提供就業服務部分,必須列入公開聆訊議程,屆時可傳召羅致光出席聆訊作供,相信這也是很多市民的期望。勞工處為長者提供就業服務方面,究竟做了些甚麼?成效如何?羅致光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公開聆訊,必須據實回答委員問題,不可以講大話,也不可以顧左右而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