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已完成首讀,反對派為阻條例通過,在二讀期間施展渾身解數,不是離席等響鐘,就是多次提出規程問題,結果二讀只能留待內務委員會處理。「達陣」成功,反對派食髓知味,日前的相關法案委員會舉行首次會議並選舉主席,隨即變本加厲,瘋狂拉布,主持會議的涂謹申更將建制派議員逐出議事廳。一片混亂之下,最後連主席都未選好會議已結束,讓人再次見識「垃圾會」何等名不虛傳。
反對派發了瘋似的消耗時間,是因為心知肚明建制派人數佔優,一旦草案到了大會必通過無疑,惟有趁此之前盡情玩嘢,拉布拉得一時得一時,拉得一日是一日,若能捱到七月立法會休會都未完成修例,就叫做有所交代。當然,他們要交代的人並非選民,而是金主和洋主子。君不見,由英美商會到領事再到國會均對《逃犯條例》說三道四,漢奸黎更是牙痛咁聲,揚言修例「慘過廿三條」,證明《逃犯條例》深深戳中他們的死穴。受人錢財替人消災,政客們現在還不賣力表演更待何時。
早前有本地商人就修例提出司法覆核,背後原因是該商人捲入澳門的案件;商界反對修例,則擔心做生意時觸犯了內地商業罪行,有的甚至擔心在內地包二奶犯了重婚罪。反對派動輒搶佔道德高地,開口法治、閉口法治,如今卻全力庇蔭罪犯,任由香港淪為逃犯天堂,他們顯然怕得要命。說穿了,政客及其金主皆身有屎,不是勾結外部勢力反中亂港,就是五獨勾連煽動顛覆國家,他們最驚就是被引渡到內地受審,故寧與在台灣殺死女友的疑犯沆瀣一氣亦在所不惜。
其實反對派過慮了,他們有律政司提供的司法保護傘護體,刀槍不入,即使《逃犯條例》修例過關,對他們也沒有絲毫影響,政治黑金案、佔中案、恐嚇東方記者案等等都是鮮明例子。既然如此,何必阻住地球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