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危駕等同誤殺

香港私家車數量以每年百分之四的速度增長,運房局局長陳帆計劃以加稅手段壓抑增幅。私家車過多固然引致違泊、塞車等亂象,但交通意外同樣不容忽視。近年嚴重交通意外層出不窮,天天都有死傷,日前元朗公路一名截肢婦被從後駛至的小巴撞斃,早前一名鹵莽司機將車剷上行人路更撞致好媽媽截肢,俱令人既憂且怒。

數字不會說謊,去年上半年有近萬人因交通意外傷亡,前年全年更超過二萬人,大部分交通意外都是駕駛者不小心或危險駕駛引致。香港車牌易考,私家車易買,愈來愈多人成為車主,問題是,駕駛不是簡單事,稍一不慎,危及的不止是司機和乘客安全,而是所有道路使用者甚至無辜途人的生命。駕車必須時時刻刻保持警惕,否則揸車上街無異於拿着巨型兇器亂舞。可惜的是,粗心大意、無責任感的司機比比皆是,日前一段藍田司機駕車高速剷上行人路爬頭的片段在網上瘋傳,不過是冰山一角。

如今最大的問題是罰則過輕,觸犯危險或不小心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一般只會判入獄和吊銷牌照數年,涉事司機幾年後又是一條好漢。另一方面,中港牌數量逐年遞增,違反交通規則被檢控的數字同樣暴升,內地司機出名駕駛不守規則,橫衝直撞,撞傷人後再「轆幾轆」把人車死的事件在內地屢見不鮮,運輸署濫發車牌埋下的後患絕對不容小覷。

治亂世,用重典,但凡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應一律以誤殺罪名起訴。